李嘉廷徐福英 李嘉廷500万买情人芳心 徐福英昨受审
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开庭公开审理曾经名噪一时的李嘉廷情妇徐福英。
今年41岁的徐福英,小学四年级文化,捕前为昆明市丽人园餐厅、宜良县海王号娱乐有限公司经理,祖籍江西丰城县人,生长于昆明市。徐福英行贿一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交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检察院于2001年12月14日对徐福英立案侦查,同日对其刑事拘留,去年10月28日,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对此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公诉部 门分别于当年的12月13日、今年2月28日退回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完毕,于今年3月28日再次移送审查起诉。5月20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徐福英涉嫌行贿罪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法庭开庭之前,昆明中院大法庭内早早就坐满了旁听的观众。14时10分,随着审判长的一声令下,衣着修饰得体的徐福英在女法警的押送下,被带进法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福英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之规定,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查明并指控的事实如下:
1995年下半年,刚和李嘉廷建立情人关系不久的徐福英在阳宗海风景区经营“海王号”游船期间,因缺少资金,找到时任宜良县县长的柴春智帮忙解决。柴春智表态县财政无钱借给她,如果徐福英能从省里借到钱,县里可以帮助办理有关手续。于是,徐福英利用和李嘉廷的特殊关系,要求时任云南省副省长的李嘉廷帮忙解决资金问题。李嘉廷为讨情人芳心,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于1996年1月26日批示,由云南省财政厅从省际横向联合基金中贷款300万元给宜良县财政局。在此过程中,柴春智安排有关人员编造虚假报告,并按照李嘉廷的授意,于1996年2月指示县财政局将该笔300万元资金借给了徐福英的海王号娱乐公司。
每一次借款目的达到后,再一次重演“借鸡生蛋”之戏。1996年3月,徐福英为了从云南省某某公司借到款项,又找到柴春智要求帮忙办理有关手续。柴春智根据徐福英和云南省某某公司某某领导的授意,指示宜良县烟草公司以“扩大烤烟面积,提高烤烟质量”的名义拟写了虚假借款报告。云南省某某公司300万元贷款汇到宜良县烟草公司后,柴春智决定将此款转到县政府财务上,并以阳宗海旅游开发总公司的名义从中分两次借给徐福英的海王号娱乐有限公司250万元。为感谢柴春智在借款方面的关照,徐福英于1996年至2001年间分8次送给柴春智人民币3.4万元。
上述借款共计人民币55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此款至今未还。数百万的国有资金就这样付之东流。
1996年,昆明洪涛装饰工程公司经理陈某与徐福英就承揽昆明百货大楼集团新纪元广场营业楼装饰工程一事达成合作协议,二人商议由徐福英垫资100万元,陈某负责组织装修,事成之后利润均分。随后,徐福英请时任云南省副省长的李嘉廷给昆明百货大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打招呼,让其将昆明百货大楼一部分装修工程交由洪涛装饰工程公司承揽。工程结算后,为了感谢李嘉廷的关照,徐福英于1997年春节前后将5万元人民币送到李嘉廷家交给其妻王骁,事后王骁告诉了李嘉廷。
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肖凤珍(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