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冰冰记者报道 关于记者职业道德:回顾白冰冰女儿绑架事件
白晓燕命案为台湾有史以来最重大刑案之一,由于被害者为知名艺人之女,加上陈进兴等三名加害人不仅作案手法残酷且又于逃亡途中犯下多件刑案,导致台湾社会为之震撼。另外,该案发生期间,台湾新闻媒体大篇幅的报导,亦被普遍认为侵害受害者家属隐私、将歹徒英雄化。因此,此时期媒体的报道行为亦成为而后台湾新闻媒体伦理标准的负面教材。
该案件不但为当年度影响台湾最大的单一事件,也是1990年代甚至“国府”迁台以来最重大的治安事件之一。据台湾半官方的“国策中心研究室”所做的研究报告显示,白案的影响层面甚至达到台湾的“修宪”、“政党政治”与内阁政治的权责划分。
美国,新闻传播从业者必须具备如下品德:尊重并客观、准确地还原客观事实;公平、公正;尊重个人以你;独立于既得利益集团;对社会和公众利益负责;尊重法律;正派和高品位等等。在我国,与社会主义道德导向相适应,清华大学范敬宜教授通过自己的经历,提出了做一个记者应该具备的今本素质——热爱新闻事业。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并认为有五种人不可以做记者:不热爱新闻工作的不可以,怕吃苦的不可以,畏风险的不可以,慕浮华的不可以,无悟性的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