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私生活的腐化 周恩来揭高岗十大罪:搬弄是非 私生活腐化
高岗之所以进行分裂党和企图夺取党和国家权力的阴谋,是有他的思想根源、社会根源和历史根源的。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高岗虽有其正确的有功于革命的一面,因而博得了党的信任,但他的个人主义思想(突出地表现于当顺利时骄傲自满,狂妄跋扈,而在不如意时,则患得患失,泄气动摇)和私生活的腐化欲长期没有得到纠正和制止,并且在全国胜利后更大大发展了,这就是他的黑暗的一面。
高岗的这种黑暗面的发展,使他一步一步地变成为资产阶级在我们党内的实际代理人。
高岗在最近时期的反党行为,就是他的黑暗面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就是资产阶级在过渡时期企图分裂、破坏和腐蚀我们党的一种反映。他的严重的罪恶的活动如非中央及时地加以发觉和坚决有利的制止,就可能使党和人民事业遭受重大损失。
他的罪恶已经勾销了他对革命斗争所曾做过的局部的贡献,证明他过去参加革命斗争的动机是不纯的。在他身上,资产阶级的个人野心完全压倒了共产党员所必须具有的为人民服务的始终不渝的耿耿忠心。
高岗至今仍企图蒙混过关,在他的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四日的检讨中,妄想以仅仅承认反对中央个别领导同志进行宗派活动和非法活动及错误发展下去就会分裂党的说法,来掩盖他的分裂党以图夺取党和国家权力的全部阴谋活动,并避重就轻地以一时思想糊涂企图毁灭自己为词,诡辩他在阴谋活动暴露后更加仇恨党、仇恨同志的绝望的自杀行为。
因此,对高岗目前的似乎有些悔罪的谈话,不能轻易置信,必须长期加以管教。如高岗现在真有愧悔的念头,就必须听候党的管教,沉痛认罪,彻底交代。没有长期的考验,决不会相信他会丢掉他的长期发展的极端个人主义的思想和行为。
高岗的事件的发展证明中央及时召开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直至高岗自杀前一直耐心地说服教育他认识和纠正自己的错误,是完全必要和完全正确的。中央决定把他的罪恶向全党高级干部宣布,将中央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向全党公布,并将四中全会决议的主要内容在报纸上公布,以便使党的高级干部、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分别地了解所需要了解的情况,以便在精神上有所准备,以便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加强自己的斗争。
从高岗的事件中应当吸取的教训是:一切骄傲自满情绪、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宗派情绪、小团体习气、分散主义、地方主义、本位主义都应受到批判。“军党论”的荒谬思想必须肃清。个人主义野心家必须防止。党内非法活动必须禁止。
派别性的干部政策必须反对。独立王国的思想必须消灭。党的统一领导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必须坚持。党内民主及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发展,党内任何干部必须无例外地受到党的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共产主义的人生观必须确立。马列主义的教育必须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