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杨存虎 杨存虎异地就任 让女儿吃空饷是否还应“保留正县级”

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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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就有媒体报道"山西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因女儿吃空饷被免职两月后复出"一事,忻州市新闻办1月30日发布消息称,杨存虎的工作安排符合<中国共产

就有媒体报道“山西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因女儿吃空饷被免职两月后复出”一事,忻州市新闻办1月30日发布消息称,杨存虎的工作安排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干部任职有关规定。

(1月31日《人民日报》)

一个做到正县级的官员,肯定是“受党教育多年”,而党组织对干部的要求,不用说也是耳熟能详,了然于心。如果这样说并不错,那么,作为一个正县级官员,动用权力、动用关系让自己的女儿吃空饷是什么性质(真的只能算是违反了“纪律”吗)?这种官员还有什么“党性”可言?还有什么资格继续做“人民公仆”?

然而,我们从新闻中看到的却是:据介绍,2012年1月14日,针对原山西省静乐县委书记杨存虎因女儿吃空饷所犯错误,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存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2年1月15日,山西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杨存虎静乐县委书记职务,保留正县级级别。

也就是说,在外人看来,让女儿吃空饷的这位官员,除了有两个月没有做有实质工作的正县级官员之外,没有任何损失;即使后来所谓降级使用,也还是在“保留正县级级别”的前提下使用。再根据杨存虎出任的是“忻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兼党组副书记”,而该局的局长、书记双双空缺,让其“主持全面工作”,那么,这个利用权力动用关系让女儿吃空饷的官员实际上也就还是在行使“正县级”的权力,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而已。

这让我们很不理解。一个党员都不能混同于一个普通百姓,那么,一个官员,特别是一个正县级官员的觉悟,自然要高于普通百姓。可即使一个普通百姓,面对吃空饷,也一定会觉得是很丑的事,是严重错误。既然如此,且不说只免职两个月,就把一个觉悟如此低下到连百姓的觉悟都不如的官员仍然放到实际上是正县级的位置上做官是多么荒唐,就是免去此人的一切职务,让他做一名普通公务员,也不能算是什么“严厉处罚”。

更重要的是,如果都像这样轻描淡写地“处理”犯有如此很丑、很严重错误的官员,对其他官员会有什么影响,又能带来什么好的效果呢?

这么多年,在媒体上时常看到有人谈官员犯错误乃至搞腐败也会计算“成本”,意思是,不论官员违反纪律还是搞腐败,如果“成本”太低,那么,有些官员是不怕违反纪律也不怕搞腐败后被查处的。现在从让女儿吃空饷被免职两个月后就能复出这一“案例”,又一次得到了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