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还活着吗 小悦悦走了 活着的我们却远未“解脱”
22日,广州全市100多间“西关小屋”以“拒绝冷漠,唤醒真爱”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活动,号召市民朋友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出动市民签名支持,并用文字悼念不幸离世的小悦悦,活动共吸引了超过一万人多市民参加。(10月23日《广州日报》)
除广州外,全国各地不少地方如福建,山东,上海等地都发起了悼念小悦悦的活动,不少明星也在微博上表示了对小悦悦离世的极大同情与哀悼。一个两岁的孩子,生前默默无闻,甚至在生命垂危时都鲜有人过问,离世后却得到了举国哀悼。
对小悦悦的爱都是充满善意的,在现在人情冷漠的现状下,这种善意尤其可贵。但还要看到,对小悦悦的迟来关注并非简单的惋惜与哀悼,而更接近于一次国人的集体反思,一场关于道德与责任的反省。小悦悦走的太不应该,如果小悦悦的父母一直在她身边,如果事发地交通秩序良好,如果被车撞倒后能被及时发现避免第二次碾压,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至于如此冷漠,小悦悦走的不会这么早。
一人一世界才是生命应有之敬畏,保障自己成员的生命安全是一个社会最起码的要求和责任。而这需要的不仅仅是社会组成成员的互助友爱,更需要的是社会从法律上,制度上保障成员的生存权利,从而能够在社会任何成员生存权利受到威胁时为他们提供庇护。
孩子作为没有足够自我保护能力又很容易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尤其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保护。这对孩子的保护不仅仅是在道德良知方面的共识,还应该在法律制度上予以确认。比如说,肇事司机碾倒小悦悦是否要比撞到一个成年人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小悦悦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义务是否要承担责任?来往路人见死不救是否要担责?这些在现行法律体系内并无具体规定。
法律是必需的,却并不是万能的,一个有爱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没有爱的法律只会造成强制和抵触。虽然小悦悦的死要我们反思法制漏洞,亡羊补牢。但除法律外,我们更需要补救的,恰恰是我们那冷漠的灵魂。
18个见死不救的路人招致全国公众的一致声讨,但冷漠的何止是他们。彭宇案,许云鹤案及其相似案件一再被提及,一再发生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阴影。少部分人的不良行为一再刺痛大众的神经。这是一个社会公信力消弭丧失的时代,社会上失信现象也很突出,贪官污吏只为人民币服务不为人民服务,慈善总会只在内部慈善,对外搞腐败,搞摊牌;国企也不再是全民所有,纳税不多丑闻不断。
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不诚信,不互信也只会造成越来越多人的自私自利。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又怎能不麻木?
小悦悦的死太不应该,也足以让我们惭愧。有网友把小悦悦比喻为天使,“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这正是我们的心痛之处,两岁天真烂漫的孩子还没有体味到社会的五彩缤纷,却已被社会上的丑恶面扼杀,作为看客的我们何其类似于刽子手。小悦悦走了,而我们却远未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