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副市长吴清 武汉市工商局局长吴清:消协组织的声音越来越大
金秋十月,清风送爽。今天(10月31日),来自22座中心城市的消费者组织代表齐聚一堂,相会在知音故里,白云黄鹤之乡——美丽的武汉。共同探讨创新消费维权工作的模式,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倡导科学合理消费,促进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净化消费环境,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有力地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发展,为共创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下面为武汉市工商局局长吴清在本次城市消费维权联盟论坛上的讲话:
尊敬的刘顺妮副市长、李军副秘书长、王庆十社长,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各位来宾:
江城十月,金菊吐蕊。在新中国60华诞大庆之后,我们荣幸地迎来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社以及全国部分兄弟城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的领导、专家、学者和会议代表们。我谨代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及全局系统3600余名干部职工,向参加城市消费维权联盟2009年论坛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问候!
消协组织诞生于改革开放之初,是推动经济发展、法制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武汉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断提高对消协组织地位、作用的认识,充实加强消协组织的力量,尽力改善各级消协组织的工作条件,大力支持消协组织开展工作,有力保障了市区两级15个消协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
武汉市消费者协会积极依托自身优势,以维护消费者根本权益为宗旨,坚持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主题,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项职能、九大任务,努力创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积极服务发展武汉、服务诚信武汉、服务和谐武汉,得到省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并获得中消协授予的2008年度全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优秀单位的光荣称号。在我市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征途上,消协组织的声音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广,地位越来越高,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这次会议在武汉举行,对武汉市各级消协组织学习兄弟城市经验,促进自身又好又快发展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对不断推动城市消费维权工作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消费维权是《消法》赋予消协的基本职能,而城市消费维权又是维权工作中的重要方面,是消费者组织服务城市消费发展、推进和谐城市建设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到消费维权与推动"两型"社会建设的有机结合,利用城市消费维权联盟的强大优势,为政府决策、行政监管和提振消费信心、拉动经济增长服务,为创建更优良、更和谐的消费环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预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和代表们在武汉度过一段美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