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主的冷魅复仇之路 马鞍山市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一、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二、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包括公开部门、涉密部门等在内的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353.5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00.43万元,下降2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35.64万元,公务接待费756.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费2360.9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8.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41.9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235.64万元,比年初预算320万元减少84.36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从严控制出国人数和经费。
市本级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323次,出国(境)70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马财〔2014〕87号)、《马鞍山市市直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管理办法》(马财〔2014〕47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756.99万元,比年初预算1343.9万元减少586.91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市直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
2017年度市本级各部门、单位国内接待共7517批次,8662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53批次,844人次。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马鞍山市市直机关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马财〔2014〕100号)、《马鞍山市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马财〔2015〕47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2360.94万元,比年初预算3090.1万元减少729.16万元,下降2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1.96万元,比年初预算511.6万元减少269.
64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8.98万元,比年初预算2578.5万元减少459.
52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截止到2017年底,市本级保留公务用车1023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核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