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英杰现在还活着吗 谁是下一个崔英杰?
“考虑到崔英杰案对社会的影响,决定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7年4月10日,随着北京市一中院的宣判,倍受社会关注的“小贩杀死城管”一案暂且尘埃落地。
据犯罪心理学家所说言,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种犯罪冲动,只是出于对法律的敬畏,我们的这种冲动是很难付诸行动的,同时因为我们的内心在没有受到外界的冲击时,这种潜在的犯罪冲动就不会被激发,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的社会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因之一。
这样看来那作为小贩的崔英杰是否是个不同于常人而是内心天生就有一种犯罪倾向呢?事情显然不是这么回事的。纵观崔英杰案的前后内幕,我们不难看出,导至崔杀人的动机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作为一个在城市里谋生的小商贩,“一只小炉子,一只小勺子。
。。。。。”就是他赖以生存的全部家当,当这样的生存工具在受到外来权力的干涉时,你能说他不奋力抗争吗?当然我们可以说他崔英杰的行为是违反城市管理相关制度的,再说你有天大理由也不能动手杀人,但是我们又不妨站在他的方面想一下,如果可能的话,有谁不愿意每天都工作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有谁愿意像他那样成天在街头提心掉胆地求一家人的生存?贩夫走卒,自古有之。
即便在封建社会里,那时的“政府”尚且能容纳他们这种人的存在,在我们今天的民主文明社会里,为什么我们的城管部门就不能容忍他们的存在呢?难道说只是因为他们的行为为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增添了管理难度,我们就要把他们除恶务尽?一方面是城市管理,一方面是一个公民的求生方式,那么究竟是谁轻谁重呢?这样简单的道理是不用说的。
作为一个公民的崔英杰他有权利在这个社会里选择自己的一种谋生手段方式,同时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一级政府,也有义务为他们提供一种环境来使他们安居乐业,共享这种社会资源。
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在很长的时间里,对于这种小商小贩,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们对他们是深恶痛绝的,这在太多的城市里面都能看到他们驱逐小商小贩们的身影,说得严重一点,那种行为和那些旧社会里的黑帮没有区别。
当然我们不能说这些城市管理者们出发动机不好,他们也是在为了我们的城市的美观而工作着,他们的工作也应受到人们的理解。但是,在目前我们的社会还存在相当大的就业难的情况下,作为一个自谋生道的小商贩,他不是在坐等国家、社会来为自己解决就业问题,而是主动去自求生道(注意:只是求生),这样的行为为什么就不能被理解让它存在下去呢?至于说他们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市的脏乱差,但是这并非不能够解决,可以说只要我们的相关部门拿出一定的措施来就能够做到既能让这些小商小贩们合法地经营,又能在很大程度上方便我们的市民,如此一举两得的行为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城市管理上多下点功夫而已,为什么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们就没有想到呢?我看不是没有想到的问题,而是他们对于民生问题关注不够。
出现这样的崔英杰杀人案,能说这些城市管理者们没有责任?而那个被杀死的城管李志强也只是个不合理制度下的牺牲品,如此惨痛的教训,难道说还不能引起全社会的警觉么?
崔英杰案不是件个案,它所凸显出来的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如果我们不能对此引起警觉,崔英杰案迟早还会重演的,这绝不是危言耸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