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寝室有人敢住吗 凌晨持刀猛刺熟睡室友 兴义“马加爵”押赴刑场
凌晨持刀猛刺熟睡室友 兴义“马加爵”押赴刑场
法院,贵州,杀人,学院,被告,师范,民族,死刑,室友,医院
本地社会
1月12日上午,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兴义市人民法院在兴义市坪东广场联合举行宣判会。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受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曾轰动一时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马加爵”凶杀案进行公开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龙仕绪死刑,并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11年6月16日凌晨,贵州省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一男生宿舍发生杀人事件,造成1死1伤。凶手就是当时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09级物理系本科班学生龙仕绪,当晚他持刀将同寝室同班同学郝某、韦某杀伤后潜逃。其中郝某由于失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上午死亡。
2011年10月31日晚,有着兴义“马加爵”之称的龙仕绪杀人逃逸了4个多月后在海南被兴义警方缉拿归案。至此,这起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成功告破。同年11月16日,龙仕绪被依法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家住贵州省大方县长石镇某村的被告人龙仕绪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就读后,不能正确排解生活、学习压力,思想情绪波动较大。2011年6月16日凌晨4时许,龙仕绪从其居住的该学院学生宿舍2单元307号寝室起床后,持一把尖刀朝熟睡的同寝室室友郝某的颈部连刺3刀,后又持刀朝另一室友韦某的脸部、头部、肩部连刺5刀,致郝某颈左侧静脉、面动脉及面静脉横断、气管横断致失血性休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致韦某轻伤。
2012年11月29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龙仕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复核,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裁定同意原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龙仕绪死刑。
宣判会当天,兴义市人民法院还对该院近期审理的5案11名被告人逐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漆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