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社平陈亚杰 陈亚杰:对税务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考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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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税务机关既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又是国家重要的社会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优化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努力承担社会管理职责上有新贡献    税收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和收入分配的职能,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税务机关应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主动承担好社会管理职责.    (一)坚持应收尽收,保障社会管理财力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各项事业的全面推进,

    税务机关既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又是国家重要的社会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优化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努力承担社会管理职责上有新贡献

    税收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和收入分配的职能,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税务机关应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主动承担好社会管理职责。

    (一)坚持应收尽收,保障社会管理财力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各项事业的全面推进,国家必须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与改善民生、社会保障相关的支出将迅速增长,需要充裕的财政收入。

这就要求税务机关筹集更多的财政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促进税收核心业务建设,大力加强税收征管,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为推进社会管理和实施民生工程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坚持应惠尽惠,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以落实税收政策支持经济发展为己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应惠尽惠,发挥出"乘数"效应,努力培植财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明显加强。

继续抓好各项税收调控措施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落实,推动传统企业符合"两型"要求。积极开展"两型社会"和"两个率先"发展税收政策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把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办事,作为税务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要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使税法能得到有效执行和普遍遵从。

从风险应对入手,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税收执法体系、严密的税收内控机制和健全的法制保障体系,有效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执法责任考核,认真展开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工作,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治税收秩序,营造一个法治、公正、优质的税收环境。

    二、着力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在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大局中有新作为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践中,国税部门要从理念和行为上主动融入"服务型政府"的大系统中,结合构建税收征管新格局,通盘考虑,整体布局,建立新型的纳税服务新体系。

    (一)创新服务机制,不断适应社会管理要求。建立组织到位、制度落实、职责明晰、信息反馈与责任追究、奖惩考核同步的纳税服务机制。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引导,从为纳税人提供职能性服务、权益性服务、程序性服务出发,对税收工作的各环节精细分工,明确工作职能和服务标准,制订一系列税前、税中、税后的全程性服务规范。

完善配套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以能够反映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程度和质量标准的数据模型为参照,以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服务的满意度为衡量,对整个纳税服务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阶段性的科学评价,奖优罚劣,从而达到推动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目的。

    (二)拓展服务内涵,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税收领域的各个角落,积极探索既有利于"两个减负"又方便、快捷、高效的形式,在"一站式"服务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网上办税这一"无窗式"服务。

进一步推进信息管税,构建政府、社会信息共享体系,减轻纳税不必要的资料报送。健全纳税人维权机制,落实接访、下访、回访、联系纳税人制度,畅通、规范纳税人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纳税人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化解征纳矛盾。

    (三)加强信用管理,不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抓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其后续管理。将有纳税信用不良记录的纳税户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在发票领购等环节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在现有欠税公告等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失信纳税人公告制度。

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工具公布失信纳税人"黑名单",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供公众随时查询,接受全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税收信用的社会治理,建立税收信用破产惩罚与商业信用挂钩机制,使失信惩罚机制的作用全面渗透。

    三、不断创新税收管理方式,在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上有新突破

    税收征管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要把提高税务管理质量作为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税收管理方式、机制、手段,实现税收管理效能最大化。

    (一)实施专业化管理。积极推行税源分类管理办法,按照纳税规模、行业、入库税种等标准,兼顾特定业务,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探索和把握管理规律,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探索建立大企业税收专业管理模式,制定中小企业税收专业管理办法,积极推行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提高税源专业化管理程度。强化各税种专业化管理,重点抓好增值税抵扣管理和申报评估工作,加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和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优化服务"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措施和管理机制;建立出口退税执法质量监督和退税风险监控体系,强化出口退税标准化管理。

    (二)推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全面反映税收与经济相关度和征管质量情况的税收考核机制,坚持考核收入计划与考核收入管理并重,考核收入数量与考核收入质量并重。大力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机制,明确界定税收征管各层级、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加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联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之间横向的综合协调机制和各层级之间纵向的任务分配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切实解决多头管理体制带来的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负担过重的问题。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加强涉税信息采集,建立手段科学化、渠道多元化、指标规范化的信息采集机制,细分各项采集指标,严把征管基础数据采集关,强化信息资源的增值利用。认真做好市州级税收数据分析利用平台的试运行工作,充分利用平台在数据查询统计、收入分析预警、征管质量监控和报表生成等方面的功能优势,切实提高征管工作效率。

加强税控设施应用管理,广泛宣传和开展发票有奖活动,加大对商家不开发票行为的查处力度,堵塞税源管理漏洞。

    四、不断完善内部行政管理,在保持税务系统和谐稳定上有新举措

    税务系统点多面广,队伍庞大,税务内部管理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分析研究影响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的主要因素,积极寻求创新和规范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在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要满足其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时刻把干部职工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加强心态调适,满足合理诉求,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和对税收事业的归属感。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公正透明地提拔使用干部,扩大干部交流面,让各个级别层次的干部在机关与基层、业务与政工岗位之间进行适当的轮换。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既搞物质奖励,又融合一些价值、感情、环境、事业等人文手段,用事业激励人,用感情激励人,用环境激励人,为干部职工提供具有发展空间的环境以及施展才华的舞台,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

    (二)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发挥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以党风带政风促作风,使作风建设全面深化、整体推进,确保作风建设成效稳步提升。把作风建设同部门考核、岗位考核和评先选优相结合,以良好的作风助推税务机关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出积极贡献。

始终用群众路线统揽信访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开展向纳税人公开述职述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12366热线平台的作用。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注意倾听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反馈情况,补强薄弱环节。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高度重视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对信访案件必须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该解决、能解决的问题要赶快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做出承诺,不能视而不见。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稽查、法规、征管等部门的配合,落实好"一案双查"规定,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易发的岗位、环节和人员,以及干部职工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严重侵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查处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力,有效预防税务干部职务犯罪。

    (四)加强社会危机管理。各级税务机关要自上而下建立一套定期的税务危机自检机制。加强干部危机训练与危机知识的普及,使其初步掌握应对危机的措施与方法,明确危机管理的职责,一旦发生危机,从容应对。

建立危机预测机制,在制定政策、出台征管措施前做好调研工作,评估政策措施出台后对纳税人可能造成的影响,模拟可能出现的问题,把工作做的更细致,通过事先预防来杜绝事后的危机,制定相应的指引,为解决问题提供有效途径,减少矛盾和摩擦。完善舆情处置程序,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控,快速、稳妥地处理舆情引发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