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和森惨死 也说蔡和森“惨烈就义”
这一份“原呈”的密报,最后特别强调道:“除将该匪胡世辉即蔡和生一名。当经于(1931年)八月四日执行枪决。并饬严缉供开赤匪归案究办,另据情分呈。”有论者谓:从上述摘引的“原呈”密报以及“胡世辉即蔡和生供(词)”等敌档资料中,可以说明以下几点:第一,蔡和森是1931年6月10日在香港被英帝国主义当局逮捕的。
第二,同年6月12日晚,他由香港被秘密引渡到广州。第三,关于蔡和森最后被杀害的情况,并非像李立三文章中所说“敌人将其四肢摊开,钉在壁上,活活打死,胸脯刺烂”,而是1931年8月4日在广州被“执行枪决”的(也就是说,徐焰先生文中所说烈士“牺牲的日期已不知晓”其实是可知的)。
第四,从“胡世辉即蔡和生供(词)”这份敌档资料看,它不是蔡和森的亲笔供述,而是审讯笔录,“可以看得出,当时蔡和森并没有主动向敌人供出什么真实情况”(韩泰华《蔡和森的被捕与牺牲的历史情况》)。
2008年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李永春编撰的《蔡和森年谱》,烈士牺牲的具体经过,书中就径取了档案的证据。
关于蔡和森烈士的牺牲过程,如果有新的历史资料出现,当然还可以讨论。
此外,以前传说中的“方志敏在狱中遭受酷刑”这一结论现在也得到了纠正。据一位烈士家乡(江西省弋阳县)的党史工作人员考察(陈家鹦《关于方志敏生平介绍几个讹误的辨析澄清》,《文汇报》2010年2月28日),此系后人的误传,依据是:“首先,从方志敏在狱中(南昌军法处看守所内)撰写的《可爱的中国》、《狱中纪实》等著作和文稿(含密写的)来看,作者笔触多处涉及自己被敌人审讯的情形以及狱中的生活感触,却没有一处说自己遭受敌人施刑,反而称自己‘是一个重要的政治犯,官厅为着要迅速改变原来的主义信仰’,看守所将关押他的囚室‘从普通号搬到优待号来’。
”“其次,从当时在狱中供职人员凌凤梧、高家骏(即高易鹏)等以及与方志敏同被羁押在看守所优待号并有密切交往后又为方志敏传送狱中文稿的胡逸民留下的回忆文字来看,也只字未提方志敏有受刑的情况。
不少采访者就‘方志敏在狱中是否遭受敌人用刑,这一问题主动问及凌、高、胡等知情人,回答几乎是一致的,也就是没看见也没听说过。
另外,从与方志敏同期被俘被关押在同一监狱的红军将士幸存者乔信明等人的回忆录中,也没反映方志敏在狱中受刑的情况。”那么,“方志敏在狱中遭受酷刑”这一说法的“母本”何在呢?作者认为是1936年1月29日中共在巴黎出版的《救国时报》一篇署名“阳朴”的文章《革命先驱方志敏》以及另一篇署名“哈马丹”的《中国民族英雄方志敏》,“据考,这两篇文章均出自远在异国他乡中共个别领导人之手”,“他们通过多次辗转才获得方志敏被俘入狱的消息以及方在敌人面前经受了威胁利诱的考验而决不屈服,最终遇害。
至于烈士在狱中的具体情况,缺乏了解。他们仅凭烈士曾受到‘威胁逼迫’而揣度,烈士‘在狱中遭受酷刑’,可文中都没具体说明方烈士是在何种情况下受刑以及受敌人的何种刑法(诸如拷打、烙烫、绑吊、坐老虎凳等)”。
因此,作者认为“方志敏在狱中遭受酷刑”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而且“方志敏的亲密战友邵式平1937年1月在延安为方志敏被俘二周年纪念而撰写的文章中,只字未提烈士在狱中受刑之事。方志敏的堂弟并一直追随方志敏投身革命的方志纯。生前写过许多回忆录和纪念文章,都未称方志敏‘在狱中遭受酷刑’”。
蔡和森、方志敏两位烈士的牺牲情状,原来都是由远方莫斯科个别中共领导人的主观臆想而来,——当然,这应该是由“政治正确性”而来的了。笔者虽然至今还不解当年在莫斯科的李立三等人通过什么渠道获知蔡和森、方志敏牺牲的具体细节,这些细节是否在传输时已有变形以及是否出于某种需要。这种文字叙述在声讨敌人、褒扬烈士之余,也有一些带有残酷性质的“意图伦理”的成分,只是这便说来话长了。(散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