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死刑之后 林森浩之后 中国死刑到废除时?
轰动校园的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投毒杀人案,两年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直到近日,林森浩被执行死刑算是告一段落。如果说被告人的教育背景是本案备受关注的表象,那么,今日之民众对于死刑的态度发生了重大改变则是其内在原因。
林森浩案件可谓是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故意杀人案,但其审判之路之所以如此艰辛,其难点就在于是否应对林森浩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林森浩一审被判处死刑消息一出,有对案件判决拍手叫好的,也有人认为判处死刑过重的。
而后,一百多名复旦学子联名签写了《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被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希望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并列举了林森浩在校期间的种种表现以证明其不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狂魔。
即使死刑被核准后,林父始终坚持认为案件仍存在许多问题没搞清楚。还有,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媒体的跟踪报道也为大家带来了更多庭审之外的信息,两家人的角力,加上其他方的种种见解,使这起案件不仅添加了几分感性的色彩,还带有庭外协商调和的味道。
抛开感性与温情,事实和法律是裁判这起案件的根据和标准。对于故意杀人罪,刑法规定的刑罚首选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只有情节较轻的,才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林森浩曾说下毒只是和黄洋开的“愚人节”玩笑,并不存在杀人的故意,但其在黄洋住院治疗期间探病多次却一直未说出投毒事实,甚至在黄父问他和黄洋关系如何时也未坦白,直到警方侦查清楚后才供述了杀人的事实,并没有自首等可供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所以,判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并无不当。在受审期间,林森浩曾表示自己作案是受了当年“朱令案”的启发,认为有钻法律空子的机会,其性质也是十分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