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作相官邸饭店 张作相官邸面临坍塌 大部分房屋成危房
屋顶坍塌、梁架腐朽的张作相官邸中院正房 唐大华 摄
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唐庄子村小岭子机场附近的张作相官邸,为辽宁省2008年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近日,有文保人士称,已有92年历史的张作相官邸常年无人看管、年久失修,现已破败不堪。辽宁省锦州市文保处处长王朔向记者表示,由于该官邸位于部队大院内,产权也归部队所有,导致文物保护和维修无法开展。
而据记者了解,因为被占用导致破坏的文物,在全国为数不少。文保专家表示,占用文物如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有明确规定。而真正要将保护落到实处,还需要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应有职责。
张作相官邸:昔日精美大方 今日面临坍塌
1922年4月28日,第一次直奉战争拉开帷幕,一周之后,以奉系的失败而告终。深受触动的张作霖与时任27师师长张作相商议,对手下军队进行正规化军事训练,并由张作相主持修建锦州北大营金屯。北大营共修营房2000多间,外围高墙,内有士兵营房、军官宿舍和讲堂、操场、射击场所等,主要训练骑兵、步兵、炮兵。张作相在营造北大营的同时,在小岭子机场建起了这座官邸。
从官邸十分讲究的修建可以看出张作相当时非常用心。它坐北朝南,四周筑有青砖围墙,南北宽约200米,东西长约150米,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院子中部有条东西走向的路,将整个建筑群划分为南北两院,北院为内宅,南院为外宅。北院四隅各筑有3层封闭式角楼炮台。南院的多数建筑已荡然无存。
北院由3个小院落组成,从东向西依次排列。这3个小院落各具特色,最有特点的是东院正中的二层小楼,这就是“小姐楼”。“小姐楼”是传统的硬山式建筑,面阔5间,一层前檐柱间用花牙子相连,下置雀替,二层檐柱间设栏杆,柱间置雀替。
楼顶正中置清水脊,覆小青瓦,古朴秀美。中院则为四进式宅院,各建筑均以石灰岩条石砌出台基,青砖墁地,砖雕生动优美,甚为精细。西院建筑以硬山式为主,院中部建有红砖二层楼1座,坐西朝东,呈“凸”字形,造型美观大方,西侧有网球场和游泳池。
然而,当年修建精美的官邸目前保存现状却令人堪忧:庞大的建筑群荒废多年,屋顶、院子里长满杂草,大部分房屋都成了危房,渗漏腐蚀多年,不少附属建筑已经坍塌,没塌的也已残破不堪。
北院四隅的角楼早已坍塌。“小姐楼”年久失修,屋顶长满杂草,渗漏腐蚀严重,不少顶棚已经脱落,多处墙体明显开裂。中院的宅院损毁最为严重,几乎所有房子都遭受雨水腐蚀,两侧回廊基本坍塌。最后一进院的正房塌了一半,地上堆积着已经坍塌下来的房屋木料,多数已经腐朽。院内西侧的游泳池长满杂草。
西院的门楼保存状况较好。然而,随着雨季的到来,这处古建筑群再不采取防护措施,即将面临毁灭。
年久失修、杂草重生的“小姐楼” 唐大华 摄
归属部队,文物保护困难重重
“张作相官邸是辽西地区现存为数不多的近现代古建筑群,气势宏伟、建筑精美,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王朔说,目前该官邸为辽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在锦州市第三次文物普查中,辽宁省文物保护专家组曾推荐其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王朔介绍,张作相官邸的保护是当地文物部门一直关注的事情,辽宁省和锦州市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为此多次提出提案和建议,希望推进该官邸的保护工作。“但是新中国成立后,张作相官邸一直被某部队占用,起初保存状况还不错。后来部队将其废弃后,就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造成了现在残破不堪的局面。”王朔说,该建筑群在部队大院内,归属于该部队,当地文物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保护维修都很困难。
“我们之前也做过一些尝试,比如将张作相官邸从部队大院中划出来,作为一处独立的宅院进行保护。但是该部队的一条主要道路从这处宅子中穿过,将其分为南北两院。如何将其独立出来,很不好操作。”王朔说,近几年,文物部门也在一直努力推进对它的维护。2011年初,当地文物部门邀请了辽宁省文物保护专家对该建筑群的部分建筑进行了测绘,制定了初步维修方案,就是为以后的维修保护工作进行必要的前期准备。
“但是现在有两个问题亟须解决。”王朔认为,一是辽宁省或者锦州市人民政府需要与该部队或者沈阳空军协商,允许文物部门进入营区对该建筑群做全面调查勘测,制定出维修保护方案,并报请辽宁省文物局批准。二是在此前提下,争取维修资金,对其进行文物抢救性维修。
“最好可以由文物部门来管理张作相官邸。”王朔说,张作相官邸由文物部门管理后,可以建成一个民国时期的民俗博物馆或者军阀文史馆,形成一种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这将会对锦州乃至辽宁省文化遗产事业的繁荣以及旅游经济发展产生重要意义。”
被占用文物的“保护之殇”
新中国成立时,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一些老建筑被分配给单位使用。时过境迁,这些老建筑面临着两种不同的命运:一是单位不再使用后就处于无人管理、无人维护的境地;二是仍然在使用,却被改造得面目全非,不见旧时模样。
张作相公馆属于前者,而后者的例子也不胜枚举。比如近日记者去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南侧的一条小胡同探访有103年历史的清华园火车站时发现,曾是京张铁路驶离北京的第二站、现为海淀区的文物普查登记项目的老火车站已经被租户改造得面目全非。
据了解,20世纪80年代,清华园火车站被当做铁路局的职工宿舍,后被出租。现火车站内住着四五家住户,其中一家为小饭店,清华大学以及附近公司的外卖大多出自此处。记者在现场看到,火车站周围堆满了破沙发、电动车等物品,一侧墙面张贴着“此房出租”的小广告。为居住、做生意方便,住户对屋内进行随意改造,比如其中一间屋内已用白色瓷砖装修一新,并被改造成二层小楼。
据了解,当年住在这里的铁路局老职工将其出租时,儿女并不知晓,后来老人去世,火车站就被租户长期占用。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也为清华园火车站的保护做过不少努力,但是一直没有进展。“铁路局不管,房主根本找不到,让这些租户搬出去,他们要找你拼命,能有什么办法呢!”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之平认为,《文物保护法》中已经规定得很清楚,需要相关部门负起责任,按照法规对文化遗产实施保护。
但是现实的情况是,被占用文物处于无人管理或者无法管理的状态。张之平认为,导致此现象出现的原因很多,包括相关部门没意识到保护它们的重要性,或者意识到了但是不重视,“管理部门不作为、经费欠缺、对相关领导缺乏监管等也是造成其保护不力的重要原因。”记者李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