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打工作是指什么 西藏自治区开展“双打”工作掠影
7月7日至15日,两支肩负着“双打”工作责任的督导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督导检查工作。
这次重点督导检查打击制售假劣车用汽柴油违法行为,了解被收缴的劣质汽柴油实施环境无害化处理情况;对农牧区和城乡结合部商品集散地、商品批发市场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进行督导检查,严肃查处了侵权假冒、无证生产销售等违法犯罪活动;督查了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年度工作方案是否制订,重点网站和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无完善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网络侵权盗版违法行为是否落实到位;排查了食盐市场存在的问题,督查食盐经营单位销售和使用的食盐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符合专营要求,是否存在销售、使用假冒食盐和工业盐的情况。
据了解,此次“双打”行动只是今年我区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一小部分内容,可以说是冰山一角。
为做好互联网领域专项行动,我区将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延长至今年年底。按照国务院部署,由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信厅、公安厅、农牧厅、文化厅、拉萨海关、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分工合作,着重健全监管制度,深化生产加工源头治理,强化重点网站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和在线监测,严格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执法监管,加强政府与企业、行业组织合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负责加强域名属地化、IP地址精细化管理和网站备案管理,推进网络实名制。自治区工商局负责开展2015年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拉萨海关开展邮递、快件渠道专项执法,重点打击“海外代购”和“蚂蚁搬家”等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
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按职责分工,健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网络(手机)游戏、音乐、动漫内容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侵权行为。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负责开展第十一次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的“剑网行动”,推进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建设,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把应用程序APP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印刷复制发行特别是网络发行日常监管,打击针对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加强专利产品市场监督检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推进网上专利纠纷案件办理机制建设。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将打击侵权假冒列为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常态化项目,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等协议客户的资格审查,签署不得寄递侵权假冒商品的承诺书。
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双打”工作的经验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和工作瓶颈,研究提出相关措施,推动建立部门联动、政企协作、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为确保此次“双打”工作取得实效,营造全民“打假”氛围,早在年初,各相关部门已在广大农牧区和城乡结合部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上半年,我区围绕春耕、夏种和节庆等重要时段,对各类产品集中制造地区、商品集散地、商品批发市场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加强生产源头治理和流通领域监督检查,查处侵权假冒、无证生产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农牧区市场诚信建设,畅通农牧区商品流通渠道。
全力以赴开展2015年全国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在交易集中区域检查质量、许可、档案、标签、检验等制度落实情况,继续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
进一步做好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加强成品油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将各地交界处和农牧区列为重点监管地区,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开展打击非法种子进口“绿蕾”行动。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立足我区实际,结合全球价值链布局,积极为优秀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拓展正规产品销售渠道。
推进软件正版化,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侵权假冒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受理、审理侵权假冒案件,做好信息公开、服务社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
“制假”、“售假”从来是法理不容,其行径既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对广大群众利益也会造成极大损害。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提升商品质量安全水平,贯彻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由自治区商务厅(打假办)牵头组织,区党委宣传部、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组成,在我区拉萨市、昌都市、山南地区、那曲地区重点开展的“双打”督导检查工作近日落下帷幕。
“打假”成效如何?有何工作亮点?本报记者对此次“双打”行动进行了跟踪采访。
概念: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相关内容: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
保护知识产权意义: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假冒伪劣产品有以下危害:(一)对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二)给消费者造成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三)给工农业生产造成破坏。(四)极大地损害名优企业。(五)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六)使国家形象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