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赔偿 蒙冤赵作海 为啥会花光赔偿金?
自2010年赵作海被改判无罪出狱之后,今年是他度过的第七个春节。2016年8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下,赵作海有了新工作——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抄水表,每月只需工作一天,月收入1800元。赵作海和妻子住的这套房子也是法院提供其免费居住,连水电费也由法院方面承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来看我,还有四家电视台记者跟着。我说我没有钱了我要去做乞丐,做乞丐又不犯法。他们说不犯法也不能让我做乞丐。”赵作海回忆起这份工作是怎么来的,“他们还问我说是想要住独院房还是想住楼房,我就选了这儿。”(2月4日腾讯大豫网报道)
众所周知,赵作海是河南柘城县的一位农民,因为遭遇冤假错案,2010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赵作海无罪释放,2010年5月13日,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
由死刑犯被无罪释放,并获得巨额赔偿和生活补助金,于是赵作海成了全国各地新闻媒体争相报道的新闻人物。但是,由于赵作海对于赔偿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管理,不是陷入了非法传销,就是听信理财基金的诱惑,致使赵作海的40万元理财本金无法收回,最终使他变成了“穷光蛋”。如果不是遇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这样的好官,恐怕赵作海每天的吃饭问题都难以解决。
不管是冤假错案无罪释放人员,还是正常生活中的公民,都需要有一个健康的心态,不能被某些利益所诱惑,更不能产生脱离实际的欲望与幻想。因为,天上不会往下掉馅饼。要想改变自己的现状,必须靠自己不怕吃苦的勤劳精神去奋斗。
我们每个人可以拥有自己的理想,但决不能产生不切实际的幻想。就赵作海来说,不应该接受别人的聘用帮助讨债,自己干不了那样的“瓷器活”;就此来说,赵作海不应该从河南跑到宁夏被传销组织所骗;就赵作海来说,不应该被利益所惑,把剩余的40万元投资到汽车理财基金上面;就此来说,赵作海应当本本分分把赔偿金存到银行过自己的安稳日子,那才是正确选择。
然而,赵作海没有选择正确的花钱方式,结果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有自知之明,不管干什么事情,必须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干,成功率是多少。如果盲目去干,必然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人们常说,听人劝吃饱饭。因此,笔者不相信,在赵作海干的那些事情过程中没有人劝他不要干傻事。
只是因为赵作海经不住诱惑而已,只是因为从监狱里出来光想出人头地,却从未考虑失败之后怎么办。因此,赵作海的65万元赔偿金和生活补助金大多被打了水漂,而不是用在了应该用的地方。说句不好听的话,刚出狱那时,即便是给自己买一套房子也花不完。
而且,还可以帮助儿子一点。但是,赵作海舍不得。因此,赵作海走到这一步,完全是由于缺乏文化和没有自己真正的主见造成的。而且,在听人劝的时候,选择了别人错误的馊主意。
其实,赵作海现在每月收入1800元,如果老两口没有疾病方面的大项花销,过日子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说赵作海连回老家看孙子的路费都没有,说明他们的生活支出存在着不少浪费现象。因此,笔者建议赵作海勤俭节约过日子,如果心里存在着某些虚荣心,还想每天有鱼有肉过日子,那肯定是连回老家看孙子的路费都没有。而且,千万不要辜负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先生对于自己的关心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