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案真相不可告人 杨佳案:血性审美、价值取向和当政之误
上海袭警案的舆论情况大致是:实名言论一边倒谴责杨佳的残暴,个别有心挺杨的也不过是视杀人者的恶性犯罪行为于不顾,专注于强调社会的“逼迫”,但还有绝不会赞美杨佳犯罪行为的底线;一个人长期光顾的论坛可以看作是半实名场合,名字虽不是真的,但待的时间长了,从事职业、价值取向、兴趣爱好等等,同论坛网友已经知道个大概,在这里,主流是对杨佳犯罪行为的否定,称呼杨佳为“英雄”、“义士”的较少——个别“极右”论坛除外,那里差不多是“自由亚洲电台”的BBS版;完全匿名的是连网名也不需要的场合,比如门户网站文章后面的评论留言,在那里,舆论一边倒赞美杨佳,否定杨佳行为的反而只占少数。
这是一个是非分明的案件,判决结果几乎是铁板钉钉——虽然笔者反对杨的律师那样说。可为什么会出现浩浩荡荡或明或暗的挺杨大军?这就要从一说起。
相当多的挺杨者是冲着杨佳孤身一人闯入强力机关杀10个警察的“英雄气概”来的。美分优美和壮美两种,他们认为这是“壮美”。俗话说,“有种你打开电闸摸电门,有种你到公安局里去打人”,杨佳不是“到公安局里去打人”,而是“到公安局里去杀人”,一口气杀死了6个重伤了4个,不是“有种”,而是“非常有种”,“非常地妖”,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千里走单骑”的“英雄气概”。“名人”曾经这样说:
杨佳做了三下俯卧撑,所以撬动了整个地球——阿基采德
如果说杨曾经爽了一把,那是因为他比别人多做了一下俯卧撑——午顿
因为价值取向而挺杨者并非真的就认为杨的行为怎么“美”,一刀捅进无辜者心脏再将剔骨刀往上撬一撬,“只有暴力没有美”,他们是秉承“敌人的敌人是朋友”的理念,既然“公家”是他的“敌人”,如杨佳者就顺理成章成了“朋友”。他们听到“名人”是这样说的:
俯卧撑即合理——墨格尔
你对俯卧撑的看法如何,取决于你选取的参照物——受因斯坦
俯卧撑已经做三下了,春天还会远吗——雪菜
我有一个梦想,有那么一天,每一个国人都可以自由地做俯卧撑,而没有哪个网友问他为什么——马丁·路德·全
当政之误包括执法之误。笔者自然是没有“进”过公安局,但有过亲身体验。年轻时在街上路遇一进城小姑娘被手扶拖拉机碰了一下,看来是骨折了,我放下自行车,与交警一同送伤者去医院,小姑娘挺可怜的,医院我熟,办事方便,当时还是团干呢,没想到回头取自行车时被告知警察扣押了车子,理由是“没有责任你会那么好心?”,左磨右磨了几天不管用,凤凰牌自行车呢!
我火了,找了个熟人直接从公安局取出了车子,没有用什么理由。听说后来肇事司机承认了自己的全部责任。
还有一次是在某省城手机被盗,报警时,辖区民警推交通民警,交通民警推铁路民警,铁路民警让我详细回忆究竟是在公交车上被偷还是到了铁路广场被偷,我说“能够确定是快下车的时候被偷了,但此时车子已经进入了铁路广场范围”。
“这就难说了,如果车子还在开动,你应该找交通,如果偷的时候车子停下来了,那就是我的职责范围,你再好好回忆一下”。到家后的第二天我买了新的手机,原卡作废,号码不变。插上卡不久就收到省城的固定电话号码,我马上反应过来了,打电话的是小偷的朋友,于是用计获得了小偷朋友的手机号码。
我将座机号码和手机号码一同报给了省城的市公安局,回答说,“这两个号码都是我市的,很好办,如果你不方便的话,请告知你在我市朋友的联系方法,我让你朋友过来取手机”,至此我始觉心安,心想,公安只要一个电话将小偷朋友叫过去,小偷就手到擒来,手机就回来了。
但是,手机一直没有回来,我问过,也发过火,手机皮套都没有回来。想想也是,一个省最大的公安局,日理万机,多少大案要案啊!一个破手机,谁给你忙活,捣个鸡窝还能混一顿山珍海味呢!对此,“名人”也有话说:
世界上本来没有怨警察的,做俯卧撑的警察多了,也就有了怨警察的——曾迅
俯卧撑尚未成功,同志们仍需努力——孙申山
我承认有时会在观看警匪片时希望打斗的胜负方颠倒过来,但真场合我能分清警是警,匪是匪,警察是社会治安的中坚,杨佳是暴徒。
“都是他妈伺候他,出去办事提前做好中午饭,回去带晚饭,不理他都不吃饭”,28岁的大老爷们儿不设法找事做,成天窝在家里上网聊天,要么就拿着母亲微薄的退休金登山旅游,这算什么好汉?分明是自己的杀人凶器,偏要说是“在21楼捡到的”,恐怕不是“好汉做事”吧?我不想说他天生是恶魔,我相信他曾经是个好孩子,不过,谁能说那些已经被公认的恶魔级人物从小就是魔瓶里放出来的妖孽?看过上海警方的盘问记录,给人感觉是执法的文明水平是少有的高,山西警察的帐能转移给上海警察吗?不说山西警方3万元的赔偿远远超过了看牙齿的费用,最起码算认了错吧?怎么还要衍生出对上海警察的仇恨?英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警察有绝对的权力就某一罪行对任何人进行讯问,自行车因为没有牌照导致警方盘查有什么不合适的吗?据说《英国警察法》还规定了任何人在接受警察的讯问时,不得作虚假陈述或提供导致警察发生错误理解的言论,否则被讯问者就会因为导致警察浪费警力而构成伪证罪并承担刑事责任。
美国刑法就袭警罪是这样说的:“在警察执行公务时,任何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警察有权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对对方采取行动”,如果你的举止被警察理解成袭警,很可能招来杀身之祸。反观杨佳当时的言论,两个字:找茬。三个字:耍无赖。
也许你会说,既然上海警方无过错,为什么两次赴京协调赔偿?我不知道上海警方有无过错,因为我只看了盘查自行车那段对话,但也知道作出赔偿的并非一定意味着责任。某医院前些年只要患者家属一闹,准赔钱,有些是真的责任事故,但更多的不是,赔钱仅仅是息事宁人,后来由于承受不了没完没了的“赔偿”,遇到闹事的,统统走法律程序,该上诉的自然还会上诉,不该闹的已经不闹了。
退一万步说,就算是有什么地方不当,总不至于有什么导致血海深仇的举动吧?现代法治精神早就抛弃了封建时代的株连做法,既然认为盘问你的警察得罪了你,杀那些无辜的警察干什么?都是50上下父亲辈的,怎么就下得了手?这不是找错对象了吗?你过头了,你爽了自己一个,伤害了6个无辜家庭,你成了杀人魔王。
杨佳的悲剧,社会是有责任的,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家贫万事哀”,以及不文明执法现象有相当的普遍性,但这个责任改变不了恶意杀人的犯罪性质。杨佳邻居说,杨佳母子俩并不好打交道,经常为了一点日常琐事骂人,母子俩凡事“睚眦必报”。
如果杨母的性格和言行以及家庭背景对杨佳的人生轨迹产生了影响,恶性杀人案的后果还是只能由杨佳本人承担,杨母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既如此,杨佳有什么理由株连、诛灭6个无辜的警察伤害10个无辜的家庭?
血性与理性要保持一定的平衡状态,尤其是年轻人,如果没有一点血性(此处更多的是指脾气),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凡事要求像分析天平那样计较到小数点后面第4位,一定活得很累很乏味,也难成什么大事;假如只有血性没有理性,早晚会被无名火烧死。
说句事后诸葛亮的话,杨佳者,即便不是这次死在上海,也一定会日后死在别的什么地方,要知道上海警察执法已经很文明了。现实生活中,他悄悄地储蓄了太多的仇恨,有环境的因素,更多的是自身的原因,烧到性格扭曲,出事只在早晚。正如杨佳母亲以前所说,他的精神可能有问题,但司法鉴定已经表明,即便性格偏折到扭曲,但不属于法律上的免责范围。
称杨为“英雄”、“义士”的朋友,如果你的至爱亲朋有杀人倾向,你会鼓励他“一战成名”吗?如果是你自己,你会以“杨佳义士”为榜样“舍身成仁”吗?如果自己都不愿意,这不是自己躲在后面大喊“国军兄弟们给我上”鼓励他人当炮灰吗?如果周围都是潜在的“杨佳义士”,你将不知道他给你记录了几个“黑点点”,更不知道什么时候血光之灾近在咫尺,难道装两扇名牌防盗门天天不上街?有人质疑说“杨佳的邻居不是一个都没有被杀吗?”,这是什么逻辑!
和平年代有几个杀手具有两次或以上的杀人机会!他要是以前杀了邻居今天还能千里迢迢奔赴上海袭警吗?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千万不要无形中将杀人犯树成了榜样。你可以望文生义和想当然,但放到台面上的时候还是要想清楚。
你能从“警察当中也有好人”这句话中“看出”笔者是“警察的家属”,我不怪你,要怪也只怪无良的劣质奶粉制造商。你要根据我说了小布什没有在阿富汗扔原子弹得出我支持美国入侵他国的结论,对也罢错也罢都不是多大的事,反正不是说杨佳的命根子被警察踢坏了,但别想当然地认为现在没有让杨佳站出来说话就是警方意图隐瞒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杨佳这时候还真没有资格接受BBC和CNN的采访,要公开说也只能等到开庭以后。
问题是,有人说过不公开真相吗?你不能反对一个至少现在还没有出现的东西吧?
来龙去脉应公开,杨佳应吃枪子,这是我的基本观点,什么“英雄”、“义士”,100年以后也不会降到他头上,如果输了,我做3000个俯卧撑,黄金时段带5个圈圈的CCTV现场直播免出场费赌协公证。在下天生不胆小,我曾经在“博台办”赌马英九赢谢长廷200万张选票,朋友说我疯了两万票还差不多,但我赢了;我在老金头“悍然”鼓捣核蛋蛋后赌美国政府将下软蛋蛋,对朝军事行动计划将束之高阁,又赢了;我在霍尔木兹海峡上空风起云涌的时候赌美以不敢对伊朗动手,貌似快要赢;杨佳案也照样赢。
本来赌杨佳成不了义士实在是胜之不武,可偏偏有那么多人不相信。据说有人在《杨佳非义士》的留言中提议启动人肉搜索要将我做掉,我看免了吧,我可站在电子秤上听说了“您的体型偏瘦,除了皮肉就是骨头,打汤还要添加食用调和油”,CPI已经让食用油价格全面上涨了。
这事较真起来其实挺复杂的,就算是你有成全我为“义士”的好心,但我没有那么宏伟的人生规划蓝图,何况还有数以万计的网络警察呢,你藏匿IP地址的能耐还能超过人家追寻IP地址的能耐?你信不信我不管,反正我还是相信警察的人身保护作用的,尤其是兢兢业业文明执法的沪上警察。
杨佳那不叫好汉,因为他杀害的是毫不设防的文职警察,老的。日后如果有机会,你问问他怕不怕持枪特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