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格平行政三级 中国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中国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国务院 省 副省级城市 自治区 生产建设兵团 副省级自治州 直辖市 副省级新区 特别行政区 地级市 地区 非政权性地区组织 自治州 盟 副地厅级 (省自治区直辖行政单位) 县级市 县 自治县 旗 自治旗 市辖区 特区 林区 副县处级 (区公所) 乡 镇 民族乡 苏木 民族苏木 街道办事处 村 社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行政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条【特别行政区】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 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