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军功政策造就秦国精锐之师 所向披靡
在中国古代,国家的层面上,很少能够有以一敌二的情况发生,更遑论以一敌六了。不过战国末年的秦国却打破了这一铁律,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后国力大增,凭借秦川之险要,硬生生的一打六,纵横天下。
那么秦国士兵究竟为何这么猛呢?
韩非子如此描述秦国老百姓对战争的渴望,“出其父母怀衽之中,生未尝见寇耳。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
翻译过来其实很简单,秦国百姓在听说要打仗之后,一个个兴奋的嗷嗷叫,想尽办法想要成为士兵,就连家中有老母幼子都不顾了。
我们都知道,在古代百姓对于战争总是厌倦的,为何秦国百姓却如此热衷呢?原因很简单,秦朝是封建王朝中的另类,因为它给了一个底层百姓能够改变阶层的机会,也就是军功爵位制。
左传中如此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首一者,赐爵一级。”换句话说,秦国士兵只需要斩下一颗敌人的脑袋,就能赐爵一级。并且这一军功无法被贪墨,秦国律法规定,倘若有贪墨士兵军功的将军,诛灭九族。
“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首二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简单来说,秦国士兵斩杀一个人便可拥有最低等的爵位,斩杀百人,你就差不多改变了自己的阶级。
在那个时代,或许说是在封建时期,只有秦国才有这样的“奇怪”现象发生,寒门子弟有了一条庄康大道。
这一点也得到证实了,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考古专家在山西发现长平之战中赵军的遗骸,让人感到诧异的是,这些遗骸大多尸首分离,于是专家推论,这应该是秦国士兵在战场上斩杀的赵国士兵,白起将这些尸首聚集起来埋葬,结果后人以讹传讹成了坑杀赵军四十万。
简单来说,其他国家士兵打仗都是被迫,并且很少有人能改变命运。可秦朝不同,战功实打实的,打仗就是为了自己,也怪不得秦国士兵如此强大,秦朝被称之为“虎狼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