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横陈达先行打一成语 陈东升:雷横怒杀白秀英只因母亲被辱正义不彰
同样因为母亲被辱,同样因为激愤杀人,这几天网络热议的于欢“刺杀辱母案”令我想起了《水浒传》中的雷横怒杀白秀英案。
雷横得罪了知县即县长的小蜜白秀英后,知县差人把雷横捉拿到官,当厅责打,取了招供,将具枷来枷了,押出去号令示众。
示众也就罢了,那白秀英不依不饶,非要把雷横号令在勾栏门首示众。勾栏门首示众也就罢了,那白秀英还不依不饶,非要把雷横絣扒在那里示众丢丑。这才引来前来送饭的雷横母亲痛哭。
横为何怒杀白秀英?只因为白秀英欺人太甚,当着儿子的面侮辱母亲。于欢为何怒杀杜志浩?也因为杜志浩欺人太甚,当着儿子的面,把母亲的头按在马桶里,当着儿子的面,把臭鞋塞在母亲的嘴巴里,当着儿子的面,把生殖器放在母亲的脸上。
是可忍孰不可忍?面对如此奇耻大辱,是男儿都会血脉喷张,是男儿都会以死相搏。母亲是谁?生我养我、给予我生命的人,母亲是谁?这世界上最疼我最爱我的人。“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无论如何,我们都回报不了母亲的恩德。
如果说,母亲受辱都无动于衷,这男人还是男人吗?所以说,为了母亲的尊严,于欢怒杀杜志浩,于情可通,于理可解,于法可容。换做我,也会操起那把水果刀,杀他个人仰马翻,杀他个痛快淋漓,杀他个荡气回肠。
雷横为何怒杀白秀英?还因为正义不彰。雷横是郓城县都头,在当今,大概是县公安局局长之类官员,也是横角色,但因无意中得罪了县长的小蜜白秀英,官大一级压死人,那“枕头风”一吹,未经审判便被具枷、絣扒在勾栏门首示众,这丑丢得够大的。
窃以为,雷横不是没想过反抗,如要反抗,他可上知县的上司那里告状,也可求助曾有恩于对方的梁山泊寨主及时雨宋公明。雷横最初选择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可能因为他还眷恋公务员这一肥缺,也可能因为他认为忍气吞声、逆来顺受的收益大于成本。但后来的事实告诉他,在一个正义不彰的社会,遵法守法是寻找不到正义的,所以他最后选择上水泊梁山寻找正义。
于欢怒杀杜志浩,也因为正义不彰。于欢母亲苏银霞借了黑道人物吴学占的钱,年息高达100%,这本身就不正常;因为还不了高利贷,被黑道人物非法拘禁,这更不正常;被拘禁后受尽凌辱而报警,警察来了后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后而扬长而去,则更是不正常中的不正常。
洛克说过,纳税人之所以愿拿钱供养政府包括警察,是期望政府、警察能担负起保护公共安全之职责。被非法拘禁、受尽凌辱的于欢本来也寄希望于法治,寄希望于警察。看到警察来了,他无异于看到了救星,他盼望警察能救他和母亲于水火。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肩负保护公共安全之职责”的人民警察竟然面对非法拘禁而不顾,面对他的苦苦哀求而不顾,自说自话扬长而去。
对警察而言,这是渎职犯罪;对于欢而言,则是走投无路。
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境况下,为了母亲不再受凌辱,走投无路、百般无奈的于欢才顺手操起身边的水果刀划向恶棍。从这个意义上说,于欢在杀人,正义在丢脸,共和国的法治在丢脸,聊城东昌府的党政机关在丢脸。都说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如果聊城还有正义,这起悲剧本可避免;如果聊城还有正义,于欢正当防卫、本来也不应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在万恶的旧社会,雷横走投无路,只得被逼上梁山寻找正义;一千多年过去了,在当今法治社会,在以人民利益为重的‘’中国梦‘‘时代背景下,于欢案可以,也应该在法治框架内寻找回正义。
于欢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之所以激起舆论激愤,人们之所以对于欢案一审判决不满,希望二审判决能找回曾丢失的公平正义,正说明人心向善,人心思稳,人心思治,人们对党和政府还寄于希望。法律不应该仅仅是冷冰冰的条文、推理与判断,还应追求、考量规则运用背后的价值诉求、人心所向,还应回应与塑造伦理人情。
作为同样由纳税人供养的审判机关,这时候不该过多强调‘’司法独立‘’,而理应关注、回应好人心所向与价值诉求,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正视法治中的伦理命题,唯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罗尔斯看来,正义的基本原则有两条:一是机会平等,二是利益最少者优惠最大化。人在世上,有富有贵,有贫有贱。如果说出身不由己,命运有好坏,那么,人们最大的期望就是法律有道德,能体恤弱者,能保护弱者,能保护利益最少者优惠最大化。从这一意义上说,人们关注于欢案,与其说人们在为于欢的未来命运而牵挂、而担忧,倒不如说人们在为自己的明天境遇而担忧、而期盼。因为,如果公平正义继续缺席,谁都有可能是下一个于欢。
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夜写于杭州青墨翰林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