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成执行死刑 中国现在如何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的图片 执行死刑的过程
我在广东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实习,亲历过一次死刑执行。
过程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裁定下达到中院,中院请示省院派员到最高院领取死刑执行命令,命令由省院下达到中院后如无意外,7日内执行。
一般都是前一天,通知看守所,看守所派员监视死刑犯。第二天早上,由法院派出法警到看守所提死刑犯。一般可以允许死刑犯吃早餐、换洗衣服等基本要求。
法官向死刑犯宣读死刑执行命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复核XX中级人民法院对你的死刑判决,根据死刑执行命令,今天对你执行死刑。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进行第一次的验明正身。
上述过程后,看守所管教将死刑犯脚镣、手铐去除(由于脚镣是焊死的,要凿开)。法警用麻绳将死刑犯五花大绑。脚上的麻绳两脚距离不超过一拳。双手反绑,在左背心脏处打一个结。
完成后将罪犯押上法院刑车,开到刑场后,法警将死刑犯带到指定的地方,第二次核对死刑犯身份。确认无误后,法警将死刑犯跪下,左右各有一名法警按住死刑犯的肩膀,执行法警持56半自动步枪,上刺刀。用刺刀顶住死刑犯背后的那个结。指挥法官下达执行命令:开始执行。法警开枪。死刑犯一般一枪毙命。比较少要补枪的。
一般死刑犯一枪之后还有一段的挣扎期,为了尽快使其死亡,法官可以用脚踩在枪伤口上,轻轻一踩。空气就通过伤口进入心脏,这时死刑犯就会立刻休克死亡。
执行完毕后法医上前验尸,向指挥法官报告罪犯已经死亡后。法官通知火葬场的人收尸火化。
最后,指挥法官和监斩检察官签字后,执行过程完毕。
回到法院后,由刑一庭内勤科制作执行报告。上交省院和最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