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许前飞 江苏高院许前飞院长调研海安法院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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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网中国视窗讯 (李晓环 通讯员 吉纯 )3月25日上午,江苏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带领省高院有关部门领导一行五人来到海安县法院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专题调研座谈.南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荣庆,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莹,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鸿以及海安县委书记陆卫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盛慧琴陪同调研.南通市基层法院院长.条线负责人以及海安县法院全体班子成员.中层负责人和干警.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上,海安县委书记陆卫东首先致欢迎辞,对许前飞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南通市

中国网中国视窗讯 (李晓环 通讯员 吉纯 )3月25日上午,江苏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带领省高院有关部门领导一行五人来到海安县法院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专题调研座谈。南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荣庆,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莹,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鸿以及海安县委书记陆卫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盛慧琴陪同调研。

南通市基层法院院长、条线负责人以及海安县法院全体班子成员、中层负责人和干警、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了座谈。

会上,海安县委书记陆卫东首先致欢迎辞,对许前飞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南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莹就南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海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平重点介绍了该院2008年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坦承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法院应当如何发挥引领、推动、保障作用的建议。

与会代表们也纷纷发言,介绍各自工作中多元化解矛盾的做法,许前飞院长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并不时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讨论。

调研时,许前飞院长强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及相关会议上提出的一项战略部署,是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领域改革的一项长期举措,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如何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人民法院角度来说,首先要找准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定位。人民法院不应当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主导力量,而是“多元”中的“一元”,是维护社会公共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关于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如何有所作为,许前飞院长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积极探索诉前案件分流机制,由司法行政部门派遣驻庭人民调解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驻庭人民调解工作室,承担案件诉前调解工作;二是人民法院对诉前调解的案件进行分类指导,提前告知老百姓诉讼风险,使其对诉讼结果有合理预期;三是推动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形成。

南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荣庆在总结中表示,南通两级法院将认真领会许前飞院长重要讲话的精神,及时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措施,争取出经验、出成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真正有效建立。

座谈会前,许前飞院长一行还参观了海安县法院司法文化主题广场、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区、执行指挥中心、等,对该院在司法公开、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法院文化等方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