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南霸天刘进荣 广东五华“南霸天”终审获刑4年半
法制网记者章宁旦 法制网通讯员巫乐庭 吴凤茹
采用恐吓、威胁等手段,动辄以村民子女及家属安全、扰乱做生意、砸掉房屋为要挟,强迫低价与当地村民交易农田林地,并在圈占的土地上盖房种树,搭建“独立王国”。广东省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的魏某亮等人强迫交易一案近日有了结果,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魏某亮构成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2006年9月至2012年1月9日,魏某亮、陈某新、魏某林、魏某善等人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低价与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村民交易农田4.8亩、山地3000平方米。同时,魏某亮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改变农田用途,实施填土种植林木、果树和兴建围墙、搭建简易临时建筑物,非法占用基本农田6.76亩。
据了解,魏洪亮自称是“老大”,村民都叫他“南霸天”、“黑村霸”。2006年,魏某亮开始勾结村委主任兼书记陈某新等人以低价强迫村民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
2010年10月,魏某亮等人把该村赤岭片的6个村民小组长召集至其中一个小组长魏某添家,对他们表示想要以3000元的低价购买他们集体所有的一片山林中3000平方米的林地修建坟墓。见魏某俊表示不同意,魏某亮即叫请来的社会青年用脚踢翻了他的椅子,致其摔倒在地。
同时叫前来的村民小组长不要多事,“谁不签名,就要谁的命”,不签字就不给回家,几个村民小组长被迫在合同上签字画押。事后,魏某亮各给签字的6个村民小组长300元茶水费以表感谢。
“魏某亮对我们家的情况知道的一清二楚,如果不转让水田给他,那么我的孩子上学就会被人打或者我的生意也做不成了,他还警告我就算我们家的房屋建好了,也可用挖掘机将房子砸掉。为了我家人的安全我只好将自己赖以生存的水田低价转让给他”,受害人魏某讲述。
另一村民也因魏某亮扬言其若不把水田卖给他,就在水田旁边挖塘,让其水田塌陷无法耕种,无奈把水田转让给魏某亮。村民李某英、魏某芳、村委副主任蔡某香等人被魏某亮威胁“儿子怎么死都不知道谁干的”,只好乖乖签字卖地。
为让转让“合法”,每一次转让魏某亮都要签订形式完备的合同,大多由村支书陈某新书写并担任见证人,并盖上了村委会印章,每平方米一般开价50元至80元,一亩地仅卖2、3万元。根据在案证据,二审认定陈某新与另两个村民参与强迫交易次数较少,犯罪情节轻微。陈某新目前已被罢免村支书及村主任职务。
2010年开始,魏某亮陆续将强迫村民转让的农田、对调的房屋整合,填土种植林木、果树、兴建围墙、搭建简易临时建筑物,经测绘,非法占用基本农田6.76亩。
去年8月,趁着广东各地开展“三打两建”活动,当地村民鼓起了勇气联合起来向省、市、县有关单位举报魏某亮的恶行。当年10月,得知魏某亮等人被公安机关抓捕,当地村民放鞭炮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