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漠的近义词 别把“原则”作为冷漠的挡箭牌
今年2月份,郑州市民田先生到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打印养老信息表时发现,自己的性别一栏竟然变成了“女”。(7月30日《大河报》)
田先生立即给省社保局进行了反馈。工作人员告知说,省社保局企业离退休信息更改窗口只“对公不对私”。
田先生又将情况反馈给退休前的单位,并提交了信息变更所需的资料。5个多月过去了,事情没有任何进展。
田先生又到社保局咨询,一位工作人员说:“我们是公对公,不管什么业务,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向上反映,目前我们的办事流程和工作原则就是这样。”
一句“工作原则”,工作人员就不论自己是否有责任,全都当过去了,“工作原则”成了某些工作人员的挡箭牌。
不错,做事情需要遵循原则,“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原则,工作就会成为一锅粥。但是,现实是少数工作人员以“工作原则”做挡箭牌,推卸责任,不愿为百姓办事。他们奉行的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原则,奉行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哲学,对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不是积极主动的解决,而是想法设法推辞。
实在推辞不过去了,就拿出“工作原则”作为挡箭牌。说穿了,这些工作人员并不是在真正坚持原则,而是对群众冷漠,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
如果不是这样,就不会出现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为了把信息标中的“女”改为“男”,来来回回反复折腾,费尽周折,长达5个月之久。这件事事实清楚,一个活生生的大男人就站在那里,无需其他证明。把“女”改为“男”,对某些部门、某些工作人员来说,是举手之劳,但却成了迟迟不能解决的事,不是冷漠还是什么?
诚然,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了对干部队伍的建设,许多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干部队伍的作风有了很大改变,绝大多数工作人员热情为群众服务,积极主动地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但是,还有少数工作人员对群众不热情,寻找借口不解决群众问题,态度冷漠,工作敷衍。对这样的工作人员,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他们加以改正,不能再让他们这样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