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巡逻车撞2人 结果开车的人不是警务人员
9月5日下午,在黑龙江肇东市市区,有一辆特警巡逻车将等红绿灯的1男1女给撞击致死,但是开车的却不是警务人员,而是一名陌生的男子。9月6日,据记者从肇东市公安局得知,事发该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执行巡逻任务过程中,三名民警当时驾车是返回治安岗亭的,但是有一名男子在趁车辆暂停,民警并不在车内时窜入车内启动倒车,酿成事故。
根据目击者称,辆特警巡逻车停在肇东市正阳九道街一红绿灯处,车子不知为何突然启动后倒车,将正在等红绿灯的1男1女撞倒。不久后,网上就有一段现场视频在流传,视频中,一辆标有“特警巡逻”字样的制式警车的旁边,有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躺在地上,而且还浑身是血;
这时一名敞着外套赤裸上身的男子从特警巡逻车上的驾驶座下来后,就对刚赶到的民警,男子子双手合十向民警“作揖”,随即被警方带走。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该男子“疑似精神有问题”。
肇东市公安局的通报称,在9月5日14时50分许,肇东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三名民警执行巡逻任务,返回正阳九道街治安岗亭时,一男子趁车暂停无人蹿入车内,在启动倒车过程中致吴某(男)当场死亡、周某(女)受伤,巡逻民警当场将该男子抓获。另一人送往医院途中身亡。
有目击者称,警务人员下车后并“没有拔车钥匙”,所以上文的男子一上车就发动了车辆。记者从肇东市公安局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警务人员未拔钥匙后下车以及肇事男子精神有问题的说法,警方还在调查中。
而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宇华则表示,此案的法律难点在于民警及其单位的责任问题。首先,民警尚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要求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本案客观方面还达不到构罪程度。其次,民警及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警车非一般工作工具,民警疏忽造成肇事者偷开车辆造成事故,民警及其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最后,责任应当由单位承担而非民警承担。由于事故是民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生的,单位要承担替代的赔偿责任,民警除非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