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怎么办理 残疾女子说不出“我愿意” 办理结婚证成了“拦路虎”
达州日报网消息 “女儿有智力残疾,我们陪着女儿到民政部门去办结婚证,却被工作人员拒之门外,搞得我们家长心急如焚!”23日,家住渠县清溪镇连环村村民刘平忧心忡忡向帮办记者吐露了他家的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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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残疾女儿
两次办结婚证被“卡”
刘平称,其女儿今年28岁,系二级智力残疾。在半年前,通过媒人介绍,男方系李佛乡人,他们经过半年的接触和了解,同时在此期间他们家长把女儿生病的情况也如实地向男方坦诚相告。男方表示,愿意娶女儿,并会对女儿负责到底。
前两天,他兴冲冲地带着他们到渠县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去办理结婚证登记,可工作人员查看手续和资料后表示不予办理,当场搞得他心里拔凉拔凉的。“若是女儿没有生病,是一个正常人,我早就当外公了!”
刘平无可奈何地说,女儿从小就多灾多难,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有缘人,愿意珍惜和照顾女儿,他们是百感欣慰。如今因女儿系二级残疾,为了办理结婚证,他们已经跑了两次都无功而返。对此,他希望帮办记者打探一下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好让女儿能如愿以偿。
部门回应:拒绝登记
必须能表达自愿结婚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当日上午,记者就此联系了渠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该所任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完全出于自愿,就有结婚的权利,可以建立夫妻关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
任姓工作人员说,没文化的人或残疾人来登记结婚的也不少,但不管残疾到哪种程度,必须能够表达自愿结婚的要求,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当事人女儿系精神智力二级残疾,对相关要求婚姻登记的问题,她无法独立作出明确表示。甚至工作人员问其姓名、来做什么等简单问题都不予回答。
“从本人现有的状态来看,其不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任姓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的女儿不符合办理结婚证条件,故不能办理。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