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平常文 区委会副主委张晓平在自治区政协十届十九次常委会上作大会发言
深入挖掘我区文化特色和优势 大力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
深入挖掘我区传统文化特色和优势,大力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既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内容。
一、新疆文化的特色与优势
(一)文化的民族性与多元性。新疆是我国各民族成分聚居集中的地区,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相互交融中创造并传承着各具特色的文化艺术,尤其在建筑艺术、风俗习惯、音乐舞蹈、节庆典礼、服饰、乐器、风味食品、民间手工艺品等方面独具特色。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心地带,曾是东西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交汇之地,不断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各种外来文化在此交汇、碰撞和交融,文化交流和传播十分频繁,形成了既有民族风格又多元兼容的特色文化。
(二)文化的地域性。新疆与8个国家相邻,从而成为亚欧两大洲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必经之地,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中国文化、印度文化、欧美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的交汇之地。新疆特殊的地域和各民族间的交流源远流长,又形成了草原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的相互交融。西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现代文化在这里彼此交汇,融合成一种最富包容能力而又独具异域特色的新疆文化。
(三)文化历史的久远性。新疆是远古人类活动的重要地区之一,早在距今两三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就发现有人类活动的文化遗址。在距今两千余年的汉代,又形成了大小不等的西域三十六国。在以后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新疆一直是多种文化、多个民族长期共存、互相融合、共同发展的重要地区,由此新疆各个历史时期遗留下的文物古迹数量众多,分布广泛。
(四)文化内容的包容性。新疆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人口迁徙和商贾流动的频繁,造成民族间杂居相处和彼此之间交往的日益密切。作为丝绸之路这条大通道的主干段和枢纽地段,使得新疆的西域文化带有明显的与中原文化和欧洲文化相互融合的痕迹,而且这种融合因素在新疆的历史与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
(五)古朴性、原始性和神秘性共存。新疆远离祖国内地,形成了独具地域特色和异域风情的文化风格。新疆广阔的草原和高寒的山地、荒漠地区遍布着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依旧保持着原始而古朴的文化风格;“丝绸之路”的古道、罗布人神秘的命运变迁、楼兰文明和罗布文化的深厚底蕴、各民族文化神秘的历史起源以及各种奇特的地貌特征等都给新疆文化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六)宗教文化与建筑艺术丰富多样。早在伊斯兰教传入前,祆教、佛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多种宗教就相继沿着丝绸之路传播到新疆,与当地土生土长的原始宗教一起在各地流传。伊斯兰教传入后,新疆不仅继续维持了多种宗教并存的局面,而且又有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传入。现存的石窟艺术、伊斯兰风格建筑等一些精美文化遗址就是各种宗教文化影响的结果。
二、发展和弘扬我区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建议
(一)分类清理与深度发掘民族文化。一是由自治区有关部门牵头,建立统一的民族文化保护专门机构,协调和指导自治区民族文化的普查、抢救和保护工作;二是做好清理分类工作,抓紧制定整体保护规划,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深入开展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对各类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行详细地调查摸底、登记、建档;三是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确定民族文化挖掘、保护、利用的短、中、长期发展目标,根据轻重缓急确定重点。
(二)加大民族文化扶持力度。一是设立新疆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基金等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传统民族文化的抢救、整理、研究、翻译、出版的力度。二是健全和完善传统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加入到保护传承民族文化的队伍里来。三是将传统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
(三)培养优秀民族文化人才。大力培养民族文化专业人才,特别是加强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评定工作,并授予其荣誉称号、颁发艺术津贴等,鼓励和支持传承活动;开展民间艺人评选工作,建立民间艺人名录,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重和爱护各民族民间文化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加强各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及其训练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以基地为主干积极组织开展各民族传统体育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竞技水平和表演水平。各地(州)轮流定期举办少数民族文艺汇演,通过文艺汇演,深入挖掘各民族优秀文艺节(剧)目,发现和培养各民族优秀文艺人才。
(四)坚持传承发展与弘扬创新相结合。运用文字、录音、摄影、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等档案和网络服务平台,不断收集各民族文化遗产的实物,建设专题博物馆,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区旅游经济相结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形成保护管理与土地开发、文物保护、生态保护、观光旅游互动的格局,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积极打造“融保护、传承、休闲、旅游为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