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得胜家族 郭得胜:2.0版本的分家 不敌千年的BUG
香港有"四大天王",你以为我要说这四个帅哥?不不,咱们说的是"商业四大天王",他们是李嘉诚、李兆基、郑裕彤、郭得胜,在香港商界,这四位大佬占了半壁江山!
前三位咱们都已经讲过,今天说说郭得胜家族,好让四大天王都归位。郭得胜家族曾经雄踞香港财富榜第二,全球财富榜二十三,不过最值得我们审视的地方不在于他的发家史,而在于他的二代传承。
咱先简单说一下郭得胜的发家史。1911年,郭得胜出生于广东香山,他后来到香港做杂货,代理了YKK拉链,营业额做到了一千万港币;1958年,郭得胜47岁的时候,与另7位大佬一起创办了永业有限公司;又过了5年,他和冯景禧、李兆基联合,创办了大名鼎鼎的新鸿基企业有限公司,"新"取自冯景禧的"新禧公司","鸿"取自郭得胜的"鸿昌合记","基"取自李兆基的名字。
这个利益共同体存在了九年,1972年,李兆基、冯景禧两人自立门户,郭得胜掌控了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市的时候原本想筹集一亿资金,结果群众很热情,超额十倍认购,竟然筹到了十亿,可以看出人们对新鸿基的认可了吧!
郭得胜于1990年去世,在去世之前,他设计了一套"三分式"的管理制度,期望三个儿子各司其职又能齐心协力。他是让三个儿子怎么分又是怎么合的,我来讲讲他的手段,大家听听有没有道理。
先说"分"。首先郭得胜让三个儿子各自负责一个版块,老大郭炳湘管酒店,老二郭炳江管建筑部、发展部、工程部,老三郭炳联管法务部、财务部。然后呢,三个儿子股权各占三分之一,职位上老大头衔是主席兼行政总裁,老二是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老三也是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基本上地位平等。最后,三个人因为分管不同部门,还各有自己的一套人马班子。
再说"合"。刚才说郭得胜持有新鸿基股权的42%,三个儿子各占股权三分之一,那如果有人把股权卖出去,这个模式不就废了吗?但他做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将所有股份成立"酌情信托基金",基金不能解散也不能进行股权出让;二是基金的受益人是郭得胜的妻子邝肖卿,这位老太太有最高裁决权。
郭得胜生前动工的新鸿基中心,大厦外墙上有四个大字:鸿基永固!这哥仨在"酌情信托基金"这个模式下合作了18年,新鸿基地产蒸蒸日上,好像也印证了这句话,但2008年,出事了。
2008年元旦节,老二老三请来了一个斯坦福大学的医学教授,说要为老大郭炳湘看病。看病,看什么病?这话说起来有点长,1997年的时候,"大富豪"张子强绑架过郭炳湘,这个张子强不简单,之前还绑架过李嘉诚的儿子李泽钜,不过李嘉诚是汇丰董事,他在24小时内就筹到了10个亿赎出了儿子,而郭炳湘却被虐待了整整七天,精神受到创伤。其实看病是假,用"狂躁抑郁症"这个理由,把老大郭炳湘赶出去倒是真的。
郭炳湘之所以被关了七天,据说是因为在赎金问题上一直谈不拢,给多少,怎么给,一直在瞎吵吵,郭炳湘白受了几天罪,回来后对自己的兄弟和家庭产生了隔阂。雪上加霜的是,谁都不相信的郭炳湘,被一个女人打开了心门,这个人叫唐锦馨,郭炳湘抛弃了妻子李天颖,出轨了,这是第二个矛盾。
2005年,唐锦馨被安排进入新鸿基工作,这对鸳鸯开始谋求新鸿基的决策权,但前面咱们说过,老太太还活着,两个兄弟的分量也很重,怎么会允许大哥这样做嘛,无计可施的郭炳湘,一怒之下注册了"新鸿基地产国际有限公司",与自己的家族企业开始抢生意了,这是第三个矛盾。
大家看,如果说绑架案让郭炳湘跟家族隔阂,那么出轨就加剧了矛盾,到跟家族抢生意这里,就已经"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接下来一波三折,高潮迭起。郭炳江、郭炳联借病情这个由头要把郭炳湘驱逐权力中心,郭炳湘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老太太邝肖卿出手了,她在2010年重组酌情信托基金,郭炳湘不在受益人之列。郭炳湘沉默了两年,在2012年,向廉政公署起诉自己的两位弟弟行贿,反正双方打得有来有去,终于在2014年,达成和解,邝肖卿将新鸿基地产1.73亿股份让渡给郭炳湘,但条件是郭炳湘不再是执行董事。
我们能看到,郭得胜去世之前的这套制度还是相当有水平的,用"分"赋予几兄弟相对独立的权利,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这也造就了新鸿基几十年的高速增长;再用"合",保证这个利益共同体的完整统一,可以说是分家的2.0版本,但是几千年来兄弟反目的BUG,还是抹不掉。
其实家族企业传承最难的点有两个:一是亲情和利益的平衡,二是参与和决断的平衡。郭炳湘出轨、争夺权力,还能被一再容忍,直到单独成立公司与新鸿基竞争,邝老太才举起手中的大棒,但这时候亲情已经很淡薄了;再说参与和决断,三兄弟都很优秀,但三人股份一样,不较真还好,较真起来,决策权还在邝肖卿手里,但是邝老太百年之后呢?三兄弟谁当家?当家的会不会把另外两个兄弟踢出去?不好说。
关于家族企业传承分家,我这里提几个点,大家可以看一看:1.成立信托基金或者类似的组织,方便进行家族资产集中管理,这也是大多数富豪采取的手段。2.传承要提早布局,不然"临时抱佛脚",小心"被佛踢一脚"。3.
要有家族合议的制度,确保集思广益,每个人都发光发热,但是也要适当集权,保证权利的集中才能有效推行决策。4.设立退出机制。这个就比较有争议了,郭得胜怕分家所以不许退股,但是人心这个东西,不是一纸文书能禁锢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