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洋摇滚 如何看待金博洋喜欢社会摇?
首先,个人认为不应该根据参与人群的层次来定位音乐和舞蹈的品味。所谓艺术审美,是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其标准的。举一个例子,我们现在认为非常高雅的古典小说《红楼梦》在清代是“末技”,就是不入流的,低俗的文学作品。
那时认为高雅的文学类型是什么呢?是诗、词、应试文章。但是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小说的地位突飞猛进,所以四大名著变成了经典。而再往前推,宋代以前,词是歌妓演唱的歌词,也是不入流的,柳永的词那么有名是混迹青楼流传开的。扯远了,回到正题。
其次,所谓社会摇给人低俗的印象,是因为参与者个人的表现内容拉低了它的品味,而非它本来如此。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可以参考彩虹合唱团的一系列作品(《张士超你到底把我家钥匙放在哪里了》和《感觉身体被掏空》),高雅的形式和戏谑的内容杂糅的分裂感,因为合唱是高雅艺术,即使他们唱那些浅薄的内容你也不会觉得低俗。反过来也一样,如果社会摇有比较内涵的,艺术性的表现方式,它也一定会改观题主的印象。
至于天天,他本人就是个逗比小孩,觉得喜欢这种比较轻松诙谐搞笑的形式也比较符合他的天性,毕竟才二十来岁。
虽然是不太合适的类比,不过看看费玉清唱歌的高雅和讲荤段子的强烈反差,似乎也没什么不能理解了吧。人总是世俗性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