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昌对张明楷的态度 张明楷刑事疑案 李勇:这就是差距—由张明楷《刑事疑案演习》想到的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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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前段时间去书店买书,张明楷老师的新书<刑法原理>(商务印书馆)屡屡被抢购一空,顺带买了张明楷老师编写的<刑事疑案演习>(包括"一"."二"两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其实这个<刑事疑案演习>我早有听说,但是一直没买,因为我知道是此书是张老师给清华本科生上课的案例演习的课程成果,由学生执笔,张老师编写.但张老师轻易不编书,这又引起我强烈的好奇心,一个不轻易编书的人,其内容必定有特殊之处.于是我买下了.果然不出所料,张老师就是张老师,

前段时间去书店买书,张明楷老师的新书《刑法原理》(商务印书馆)屡屡被抢购一空,顺带买了张明楷老师编写的《刑事疑案演习》(包括“一”、“二”两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其实这个《刑事疑案演习》我早有听说,但是一直没买,因为我知道是此书是张老师给清华本科生上课的案例演习的课程成果,由学生执笔,张老师编写。

但张老师轻易不编书,这又引起我强烈的好奇心,一个不轻易编书的人,其内容必定有特殊之处。于是我买下了。

果然不出所料,张老师就是张老师,大师就是大师,特殊之处,让我大呼“这就是差距”。

人家的本科生学术水准如此之高!从因果关系到客观归责,从不作为犯等价性到结果回避可能性;从正犯到参与;从三角诈骗到事后抢劫。每一篇文章从案例导入,层层推进,深入论证,有理论有实践,既不空谈,也不流于俗套。这让人难以相信出自本科生之手。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面对一帮法律人,闲聊中说到福柯,别人问我“你说的是那个演员胡可啊?”;当我说到拉德布鲁赫、考夫曼时,人家问“那个国家的”;我实在忍不住了,说“跟罗克辛一个国家的”,人家接着问“罗克辛是谁啊?”;我几乎要咆哮了,说“李斯特知道吧”,终于人家说“这个人我知道,就是那个弹钢琴的嘛!

”我只想哭。于是我暗下决心,谈某个理论决不说人名,否则会很孤独。我说到“义务犯、客观归责、支配理论、因果共犯论、共谋共同正犯、监督过失……”,还是很孤独。

不过,我从来没有怪过人家,更没有任何显摆的意思,而是责怪自己忽视了自己花了三年整时间专门学习刑法,这不公平。但是当我看到张老师编写的这本书是我惊呆了,这就是“将门虎子”。

那些成为张老师的学生们是幸福的,尽管有点辛苦(据说清华本科生一开始很多人选修了张老师的课程,后因张老师的严格要求,包括课堂讨论以及论文发表的要求,很多本科生都吓跑了)。他们毕业后进入到司法这个极其专业性的工作中一定能独挡一面。

从书中,我也能想见张老师付出的心血,案例编写、引导学生深入讨论,校对注释,修改语言表述,一定很辛苦。

或许我们很多人无缘成为他的弟子,或许难以缩小这个差距,只能通过通过其著作追随其刑法思想,成为其“广义上的学生”。第一次见张老师是在其来南京的一次讲学,得其签名;第二次是在北京得与其合影。其儒雅、和蔼尽显大师风范。每每写信请教案件,均以意想不到的速度回复指点,总能拨云见雾、使我茅塞顿开;如阵阵暖流,使我深受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