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救国七君子 【仁医党建之声——人物珍闻】抗日救国的“七君子”
1919年她参加五四运动,担任常州女师同学会的会长,还被推为省立第五中学、常州南师和女师三校学生联合会的副会长兼评议部主任,参加了学界联合会。为了查禁日货、鼓动商界和工人罢市罢工,她经常在外进行宣传演讲,许多函电文告均出自史良的手笔。1922年暑假史良从武进女师毕业后,在好友资助下,进入上海法政大学学习法律,因为她感到在旧中国妇女参政是遥远的事,但学法律可以为受欺压的老百姓帮点忙。
1925年“五·卅运动”中,史良积极参加了示威游行,高呼“反对帝国主义”、“打倒卖国贼”的口号,以至被捕,一天以后才被释放。随后还主编了一个名为《雪耻》的刊物,宣传民族独立,反对列强侵略。
1926年在法政大学就读期间,史良参加了该校学生反对校长只重金钱不管教学质量的斗争,结果4个同学被开除。史良十分不平,走上讲台,和校长讲理,使校长理屈词穷,史良和100名同学随之组成护校团,那时,正好王开僵发起成立上海法科大学,由司法界的著名人士董康为校长。史良和100多名参加护校团的同学便都脱离法政大学进入上海法科大学,以后史良就成了董康的得意门生。
抗日救国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鲸吞中国东北三省,并加紧侵略活动,企图把华北地区变成它的殖民地。国民党政府一面推行对日不抵抗政策,一面加紧反共进行内战。
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号召全国团结起来,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下,上海的抗日救亡运动蓬勃发展,上海妇女界救国会率先成立,史良是发起人之一,并被推选为理事。
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成立后,史良被选为执行委员。1936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气焰更加嚣张,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5月31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正式成立,选举宋庆龄、沈钧儒等40余人为执行委员,史良是其中重要一员。
为了推动国民党抗日,她曾同沈钧儒、章乃器、沙千里作为救国会的代表,到南京请愿,并积极参加抗日救亡的宣传活动。国民党政府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方针,于11月22日逮捕了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之狱。
史良是“七君子”中唯一的女同志,她在狱中拒绝敌人的诱降阴谋,坚持爱国无罪的正义立场,直到七七事变后抗战开始后,在全国人民的声援和中共中央的敦促下,后来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约翰·杜威等国际友人也参加了援助,才被宋庆龄、何香凝、胡愈之等营救出狱。
“七君子”合影
抗日战争期间史良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且是国民参政会宪政期成会中唯一的女性,为要求国民党政府实施民主和保障妇女权利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她力争在宪法上明文规定男女平等和保障妇女的权利。比如在争宪政方面,她坚持要争男女之间的平等权利,提出不仅要在宪法“总纲”中明确规定男女平等的事实,并且要在“国民大会”这一章中写入妇女代表名额不少于15%,实际上,她想争取20%-30%。
“这是前人未曾提过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旧社会为妇女争权到如此地步,实在是一种创举。”并建议妇女工作者要到基层去,到城市、到乡村的妇女群众中去,进行有关参政的宣传教育。
在汉口和重庆,史良担任了新生活运动促进会妇女指导委员会委员兼联络委员会主任,她用联络委员会的名义,广泛联系和团结各地妇女团体和社会中上层妇女,为扩大和加强妇女抗日统一战线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她和文化事业组组长沈兹九、训练组组长刘清扬一起,遇有重要事情,都与中共南方局妇委书记、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驻重庆代表团团长邓颖超等人商量。
她们支持和依靠会内的秘密党员和进步青年,在农村、工厂和报刊上开展抗日宣传教育,贯彻党发动群众,坚持抗战的方针。
妇女领袖
1949年6月,史良到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新政协”)的筹备工作。当时,周恩来就新政协委员名单的酌定问题,征求史良的意见,史良指出:“旧政协我没有参加,基本上没有妇女代表,我希望新政协能够注意到妇女代表名额。
”这一点足以表明她对妇女权利的争取,以及对新政协的美好希望。 9月,她以民盟代表的身份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被选为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10月1号,新中国成立,史良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此刻她以作为一名中国人而骄傲。
史良与邓小平交流
新中国成立后,史良历任司法部部长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还被选为全国妇联执行委员、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0年史良在民盟四中全会上被选为常委,1953年开始担任民盟中央副主席。
史良要求建立新的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还提出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此外,作为中国妇女界的代表人物,她倾注大量心血,参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等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为广大妇女做了一件大实事。
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史良亲自到下面检查《婚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及时提出应该重视解决的问题,建议法院设立婚姻庭,由妇女担任庭长。有一次,几位做妇女工作的同志去看望她,她特意对她们说:“要使《婚姻法》的条文变成事实,还需不断努力。
现在有的女青年要求婚姻自主,有的寡妇要求再结婚,仍然受到干涉和迫害。妇联是妇女的娘家,我们妇女干部要为广大妇女撑腰,要理直气壮,大声疾呼,要支持她们同封建势力作斗争。”她这番话,给大家带来了信心和勇气。
此外,史良还很注意联系和团结各阶层的妇女,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她关怀文教界、科技界的女知识分子,经常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她与工商界妇女人士和家属促膝谈心,鼓励她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社会政治活动和劳动;她常寄语海外旧友,希望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
她还为加强中外妇女的友谊,保卫世界和平进行不懈的努力。她曾率领中国妇女代表团参加亚非妇女会议,参加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理事会,先后访问了捷克斯洛伐克、印度、斯里兰卡等国家,并多次接待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妇女代表团和其他外宾。
她向外国朋友介绍新中国妇女的工作、生活和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的成就,介绍中国妇女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战争的意愿,并同她们交流妇女儿童工作经验。她与不同国家、不同对象,广交朋友,增进友谊,深受外国朋友的欢迎,为扩大国际妇女统一战线,发挥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