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事件说明了什么 冀中星说“我后悔了!”
昨日9时,“首都机场7·20爆炸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冀中星躺在移动病床上出庭受审,并当庭表示:自己不是故意引爆的,认为自己是过失行为。其携带的爆炸物是自制的。案发当日,当机场民警到达后,他因怕民警抢手里的爆炸物,所以把爆炸物右手倒左手,之后就发生了爆炸。冀中星说,现在他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
现场:冀中星躺着进法庭
昨日,第三法庭内座无虚席。被告人冀中星的亲属、朝阳区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及医护人员近50人旁听了本案的庭审。
9时02分,冀中星因身体原因,由几名法警用移动病床推入法庭。身穿黑白蓝条纹病号服的冀中星半躺半靠在病床上,枕头垫在脑后,脸色有些苍白。他说话声音不大,带着明显的山东口音。开庭前,法警上前仔细帮他调整好病床和话筒角度。
鉴于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审判长当庭允许其坐着说话。同时,法庭还为他安排了两名医护人员。审判长告知被告人冀中星如果觉得身体不适,无法坚持庭审,可以随时举手示意。同时,还在冀中星病床边放了一杯水,方便他口渴时饮用。
两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法官不时询问冀中星身体状况是否能够坚持,并安排法警为他拿来矿泉水。
检方:其行为构成爆炸罪
公诉人在当庭宣读的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冀中星于2013年7月20日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自山东省鄄城县居住地乘长途汽车独自来京。当晚18时许,他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在遇到民警现场执法时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同时造成一民警面部、双臂及胸前背部多处灼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爆炸现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紧急关闭。被告人冀中星被当场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之规定,已构成爆炸罪,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辩:并非故意引爆
对于检方指控,冀中星表示:“我不是故意引爆的,是过失。”
冀中星称,案发当天,他在首都机场溜达了很久,具体多长时间已经不记得了,最后来到二层国际出口。案发时,他是因为担心警察会抢走他手里的爆炸物,边跟警察说:“你别过来。”边将爆炸物从右手倒到左手,结果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炸了。
他挥舞着双臂比划着当时倒手的情形。已经截肢的左臂袖管空了一大截,长长的袖子空舞着。
冀中星说,当时没想到炸药会炸,里面的火药是过年时放剩下的二踢脚里的,自己就没想过这个炸药威力如何。拿出炸药后,他也向周围旅客喊过:“我有炸药,离我远点儿。”
当法庭问他是否对爆炸案发生感到后悔时,冀中星说:“后悔!我后悔了!有事应该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视频:民警走近时突然引爆
昨天,法院当庭播放了机场监控视频拍摄到的无声画面,以及民警执法记录仪拍摄的案发现场和现场处置情况。结合冀中星庭上陈述,大致还原了整个事件的过程。
来京前,冀中星在老家用二踢脚中的火药和家里的电线以及网购的开关等物,自制了这个“土炸弹”。7月20日,冀中星带着自制爆炸装置及传单坐长途车进京。因害怕检查,他将爆炸装置用胶带绑在左腿上。后乘出租车来到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
在机场下车后,他徘徊了几十分钟,然后从一层坐电梯到二层。18时18分许,冀中星乘坐轮椅来到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在B出口靠西的拐角护栏内侧,从轮椅后的背包中取出传单,向空中抛撒。
但因为散发传单无人理会,于是他拿出了爆炸物,高高举起并大喊自己有炸药。很快,三名民警及两名辅警赶到现场,并疏散周围旅客。
从画面上可以看出,当时周围有不少旅客,几名成年旅客带着孩子匆匆跑开。
就在一名民警走到冀中星身边时,冀中星将手中的爆炸物从右手倒到了左手,然后突然引爆。这时,画面中央出现一道类似鞭炮爆燃时的闪光,随后大量白烟迅速弥漫开,几秒钟就遮住了摄像头。
爆炸使冀中星左手炸伤,左耳耳膜穿孔。爆炸时离冀中星最近的一名民警韩东面部、双臂及胸前背部多处灼伤。
辩论:是故意还是过失
除了视频证据,公诉人昨天还分别出示了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相关证据。
法庭调查结束后,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行为究竟是故意爆炸还是过失爆炸这一焦点问题,就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辩护律师认为,冀中星是因为紧张,所以在倒手时过失引爆。他不是自杀也不是伤害别人,他没有将炸弹扔向人群,而是喊着让人离开。
但当法官询问冀中星,带着这么危险的炸药一路从老家到北京再到机场,有没有想过会有什么危害,万一路上引爆了怎么办时,冀中星有些含糊地表示:“应该不会吧,也不动它……不知道。”
公诉机关认为,冀中星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过失爆炸发生在正常的生产生活中,而他的行为是在违背社会普遍价值观的情况下实施的。冀中星对爆炸物有明确认知,会制造,是故意制造爆炸物,且进行了犯罪准备。如果他不想引爆,完全可以使用一个假炸弹。主观上,他不排斥爆炸的发生。在机场冀中星喊“我有炸弹”,也说明他对爆炸后果是明知的。公诉人说:“我们提倡理性维权,讨公道不能以伤害别人为前提。”
冀中星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表示很后悔。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两个半小时。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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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网事”对庭审“微直播”
本报讯(记者 骆倩雯)昨天,冀中星爆炸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通过8条微博,对庭审过程进行“微直播”,引来众多网友关注。8条微博共计被转发856次,网友留下223条评论。
昨天9时,冀中星涉嫌犯爆炸罪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双下肢截瘫的冀中星于9时02分被法警用移动病床推入法庭。9时11分,“京法网事”发出了以#冀中星爆炸案#为话题的第一条“微直播”,介绍了庭审正式开始之前的整体情况,并有一张冀中星被法警推入法庭的配图。
截至11时49分,官微共发布8条微博,介绍了庭审中的一些细节,包括核实被告人身份、冀中星当庭表示后悔、冀中星5名亲属旁听、当庭播放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冀中星作最后陈述等内容。
记者看到,这8条微博中包含一条新闻发布的长微博,其中有5条微博有配图。每一条微博都有网友转发,特别是第一条微博和最后一条长微博关注度最高,转发量分别达到359次和274次。就在前一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关注度很高的大兴摔童案时,高院也通过11条微博介绍了庭审概况,受到网友广泛关注。“京法网事”从今年6月26日上线以来,已经累计发布550条微博,粉丝人数达到40余万。
据介绍,“京法网事”发布的内容分为很多板块,如微直播、普法天地、新闻发布、案例故事、案件快报、以案讲法、法律阶梯、京法要闻等等。除了前两天的案件庭审,“京法网事”之前还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石景山法院阳光审判发布会等内容进行过“微直播”。
市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跟网友民意沟通、平等交流的良好平台,“京法网事”传播信息、普法、法官文化展示的同时,还会做一些新闻发布,比如李某某案件中能公开的诉讼环节,以及对错误报道的及时澄清等。“是推进司法公开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个良好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