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豪照片 吴建豪欲离豪门妻 女方密友控男方五宗罪
香港新闻网6月15日电 39岁吴建豪早年演出偶像剧《流星花园》爆红,也是台湾昔日男团“F4”成员之一。2013年,他与新加坡百亿石油千金石贞善(Arissa)结婚,看似幸福甜蜜的婚姻不到一年就亮起红灯,双方在社交网上互相指责,还怒飙葬话,频传离婚。日前有台媒报导指,吴建豪早前连寄两封离婚协议书给石贞善,婚姻关系岌岌可危。
吴建豪与新加坡富商千金石贞善结婚5年,婚后屡次传出离婚消息。14日,石贞善通过律师发言:“我的当事人一直相信婚姻,但在吴建豪先生连续寄了两封离婚协议书后,她已经无法选择。石贞善决定结束活在受伤与痛苦的生活(当中),而决定离婚”。有媒体联繫到吴建豪的经纪人,对方称:他目前在上海拍戏,尚未取得回应。
夫妻俩已分居3年
台湾媒体报道,石贞善密友透露,吴建豪只要吵架就把离婚挂嘴边,但碍于新加坡法律,没特殊原因证明,不得离婚,约一个多月前,男方以两人已经3年无同居,寄出离婚协议书,石贞善觉得丈夫没说实话,退回文件。没想到事情爆发前一周,石贞善再度收到第二封离婚协议书。密友说她太傻,男方爱玩,两人数度上演分手又复合,她吵完、哭完又原谅,这回再也受不了,才心灰意冷决定离婚。
台媒报道指,吴建豪2014年与新加坡棕榈油百亿千金石贞善结婚,两人一度频频在社交媒体上隔空互呛,屡次传出婚变消息,最近一次是在2月份,当时就有消息传出,其实他们无法离婚的原因,主要是男方信奉基督教,不可以随意离婚,另一个原因是,因新加坡法律规定严谨,有意离婚的夫妻必须在结婚3年后才能提出,且要在3年内完全分居,双方不能有任何显见仍有感情的举动,即使3年过后,规定仍需提出合理且双方认可的理由才能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必须要分居4年,离婚才可以成立。
密友指控男方五项罪状
石贞善的密友指控男方5项罪状,包括:1.特殊节日不回家。2.与其他女生暧昧联络。3.自掏机票钱陪吴建豪工作。4.吵架不认错。5.在媒体前公然说谎,让石贞善心灰意冷终于决定离婚。
另外,15日中午,吴建豪更新社交网,贴出一照片,照片是他和大姐的视讯电话截图,附文也全是替大姐祈祷快快恢复健康,很开心看见对方笑容的内容,对离婚传言隻字未提。
环球唱片: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
有媒体向吴建豪所属的环球唱片公司求证,对方回应道:“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事,非当事人的协力厂商不实说法,我方深表遗憾。盼各界给予他空间,也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