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苟蝇营沆瀣一气 “沆瀣一气”如何当好群众的保护伞
6月7日,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进行再部署。会议强调,公安机关要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6月8日,新京报)
本该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竟然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起了少数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不法分子的保护伞,被严肃查处、问责,也是理所当然。只是,笔者不禁一阵唏嘘,如此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的党员干部,怎么能当好群众的“保护伞”。
“沆瀣一气”,原比喻气味相投的人连结在一起,后比喻臭味相投的人勾结在一起,因此,用这个成语来形容那些和非法营运出租车司机成为了“一丘之貉”的党员干部再合适不过了。因为本该品质高尚的党员干部,却一身臭味,站在了人民群众和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对立面,甚至还充当起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显然,那都是些已经变了质的党员干部。
而“保护伞”,比喻的是赖以不受伤害的资本,保护某些人或某一势力范围,使其利益不受损害或不受干涉的力量,多有贬义之意,就如同那些因此而被问责的党员干部一样。但笔者却有另一种理解,既然是保护其利益不受损害,那党员干部自然也可以担当起人民群众的“保护伞”,成为大部分群众合法利益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所以,如果我们把“保护伞”褒义化,那么党员干部就应该是广大群众的保护伞。因为从党的本质到党员干部的神圣使命,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脱不了关系,而党员干部就应该坚定地成为群众利益的“保护伞”,把个人利益放在后面,把集体利益放在前面,坚决地和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分子作斗争,保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和老百姓享受安全、文明的出行服务的权益。
广大的党员干部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应该牢记自己的身份、铭记自己的使命,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记于心,更要外化于形,摒弃身上的“臭味”,当好人民群众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