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问责与问责环保 尉鹏:环保问责只是保护环境的底线
人们明显感觉到,中国环境保护的步子更快、约束加压。其中对涉事官员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的制度设计,正在重塑中国官员的仕途“指挥棒”,也倒逼中国环保深刻转型。(9月18日 人民网)
曾几何时,中国的发展是“破坏式”的掠夺,这种破坏从大处着眼,可以看到人们将自然看成是无限的“原料库”和无偿收纳废弃物的“垃圾桶”,如对森林过度的砍伐、肆意的往江河湖波中排放化工污水、无节制的疯狂捕捞致使江河湖海枯竭等;从小处着眼可以看见违背生态环境的盲目开发建造、低能效的使用不可再生资源和罔顾文明的垃圾倾倒等等环境“不友好”的生存和发展方式。
当自然以“雾霾”、时疫、物种灭绝、资源匮乏等方式报复人们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唯GDP英雄论”的破坏式发展并不明智,可是人民已经沉溺于这种发展方式的随意性和便捷性无法自拔,领导干部更是只顾“乌纱”不顾“子孙”,“拍脑门决策”之后“拍屁股走人”,于是可持续发展成了一纸空文、成了响亮的口号。
此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终身追责”制,为官员列出生态环境的“责任清单”,这意味着环保关系到了“乌纱帽”,而且负终身责任制更是意味着环保罪责也不能“一退了之”,而是要“盖棺定论”了,这不仅仅意味着环保追责有了法律法规的约束,更有了责任追偿的依据和后盾。
可是,问责和追责只是保护环境的底线,问责的根本目的在于将环保问题列入通财务、审计、作风建设等同等重要的位置,将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口前移,在责任追究的过程中找到破坏环境的根本原因和解决办法,吸取城市管理和为官行政的经验,避免出现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事情。从末端“倒逼”领导干部行政的姿态,才能使环境不被破坏,物种无被灭绝,人们期盼的新鲜的空气、整洁的环境、安全的饮用水、绿水青山的环境才不会只是一个梦。
环保问责归根结底是划了一道环境保护的红线,不容逾越,一旦触碰,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让领导干部在追逐政绩的同时能主动承担环境的责任。但环保问责又不能止于问责,相应的惩罚机制和追责机制应该更为严密,环境才能进一步得到保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