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真实的奥巴马父亲:一个才华横溢的大混蛋(图)
在这本传记的开头部分,奥巴马的一名儿时玩伴回忆到,老奥巴马经常会厉声呵斥他,说他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老奥巴马还曾冲进夏威夷大学文学杂志主编的办公室,无故指责杂志中的一篇诗歌不值一读。肯尼亚一名政府官员则回忆道,老奥巴马会用拳头猛击桌面,声称自己的对手对数学或经济一无所知。老奥巴马还会把同事称为智障人士,正如昔日的同事、现任夏威夷州州长尼尔阿伯克龙比所说,老奥巴马每当遇到不如他的人时,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怒火,毫不犹豫地就会出口不逊。
根据雅各布斯收集到的关于老奥巴马的资料,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作为一个酒鬼,老奥巴马多次酒后驾车酿成车祸摔断腿,却还逼着朋友们为他掩饰酗酒的恶习;工作方面,他对待任何工作都是随随便便,还常常说不干就不干,多次被炒鱿鱼。个人生活方面,老奥巴马也是风流成性,先后抛弃几任妻子前往美国时,他抛弃了第一任妻子;离开夏威夷去哈佛大学求学时,他又抛弃了第二任妻子、奥巴马的生母安邓纳姆;第三任妻子露丝贝克跟着老奥巴马去了肯尼亚,结果也遭到他的虐待。
当然,如果老奥巴马仅仅是这样一个坏事做尽的混蛋,那么即使他的儿子是美国总统,也不会有人会关注他的传记。事实情况是,与奥巴马一样,老奥巴马其实是个才华横溢、充满雄心壮志的理想主义者。他能够摆脱自己出身背景的限制,离开非洲到全世界最好的学校之一求学,就已经说明了他的才华。离开校园后,老奥巴马还曾试图进军政坛,不过遭遇了惨痛的失败。相比之下,他的儿子则在政坛获得了巨大成功,荣登美国总统宝座,两人截然不同的成就,很好地诠释了性格决定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