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伟刘国庆 43全国“奋斗在林改一线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候选人:周大伟
周大伟,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下港镇大林村村支部助理,任职期间,积极落实林权改革,做好宣传工作,抓好纠纷调处,完善档案管理,做到明晰产权,落实经营权,且使得林农收益得到增加,村财收入有了保障。
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一入职就赶上基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真是自己的幸运。林业毕竟是自己大学、读研期间的专业,就业仍可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学以致用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幸福。
为了将这份工作做好,完成好领导交给的任务,我做了如下准备: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指导帮助下,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改革工作。集体林权是集体经济组织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集体经济组织壮大集体经济、林农经济增收的重要方式,做好林改工作意义重大,尽心尽力义不容辞。
尤其在外业勘界阶段,白天上山弄一身土、出一身汗,晚上为确保不影响第二天继续上山,还得加班到深夜将白天勘界成果落到图纸和卡片上,决不能误事。
第二、做好学习工作:虽然林业是自己的专业,做起来相对容易上手,但不可否认自己是一名新手,有太多的东西不懂不会,谦虚谨慎必不可少。平常注意向张站长及其他有经验的同事学习,补充自己的实践经验。工作中,碰到有什么不懂的东西及时通过网络、专业书查询学习,有时也向大学期间的导师咨询。通过自己的勤奋好学,工作中解决了不少难题,获得同事和领导的赞许,自己也倍感欣慰。
第三、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落实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林业站、村集体充分利用宣传车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林改工作精神和林改工作程序,广泛宣传林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具体要求。同时,走在分发宣传材料的最前头,进入各村进行入户宣传,使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改革工作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四、确保质量,依法规范操作。在开展林改工作中,严格按照党委领导提出的“把好事办好”的要求,认真抓好林改的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级林改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一是辅助镇林业站、各村都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改革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并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二是实行“阳光操作”,每宗林地林权申请登记等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保护林农对林改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规范林改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林改程序进行规范操作。
第五、抓好纠纷调处,完善档案管理。有效调处林改中发生的或历史遗留的问题,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林区秩序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和社会反映良好;抓好林改档案管理,设施设备完善,管理规范有序,确保了林改成果的完整保管和有效利用
取得成效:一是明晰产权,落实经营权。共填制整理各种内业资料1.4万余份,外业勘界确权宗地580个,面积4.96亩。谁造谁有的经济林、用材林通过林改明晰产权,使林农对自己经营的林地充分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免除林农害怕政策多变的后顾之忧。
二是林农收益得到增加,村财收入有了保障。林改后,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调动林农经营的积极性,增加对林地的投入,为增收创造了条件。同时,村集体通过林改进一步明确集体与承包者个人的关系,使承包者依合同规定缴纳承包金,化解了以前部分村民无偿占用林地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
村集体增加了收入,一方面保障了基层组织工作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对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三是在党委领导正确领导带领下,我镇林改主工作体改革走在了全区前列,6月底和天平办事处一起代表岱岳区顺利迎接了省政府的林改主体改革验收,11月份代表泰安市迎接了省政协的林改工作视察,并被市政府授予“泰安市集体林改先进单位”称号。
自己也因工作的积极表现获得领导的认可,真是倍感高兴。
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要加倍努力,奉献更大的力量,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为人民服好务,不枉“大学生村官”这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