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明律师 安徽明启律师事务所——徐光明
1980年10月至1989年4月从事律师管理工作并担任兼职律师,89年5月至2002年6月在安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甄昭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主任;2002年7月至2006年元月在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安徽天地缘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副主任。2006年2月至今,安徽明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二级律师。
1994年安庆市优秀共产党员,1995年至1996年安庆市优秀刑事律师;1998年安庆市司法局先进个人;2007年安庆市先进律师;08、09、10年均获得市司法局先进律师及优秀党员;09年评选为安徽省优秀律师;安徽省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被评为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年度公益律师。
徐光明律师政治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努力坚持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领全所律师以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创建和谐社会,发挥律师的作用。
徐光明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较高的专业素养,在律师业务工作中,严格坚持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徐光明律师擅长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从业20年来,成功的为近20名经济犯罪的被告人经过辩护后获得无罪判决或由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近年来,又成功的办理了余某受贿案件、江某贪污犯罪案件的无罪辩护,获得成功。同时,在经济和民事案件的代理中,成功的代理了安庆市海口镇21户农民假种子维权诉讼案件等多起疑难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徐光明律师热爱律师事业,从业20多年来以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带领全所律师开拓业务,团结奋斗,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该同志作风正派,工作勤奋尽责,在搞好自己工作的同时加强事务所的管理,本所成立六年来,连续多年被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为文明律师事务所和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