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法院张昌民 呼伦贝尔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9月10日至11日,呼伦贝尔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在海拉尔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震主持,副主任宋照明、马连芳、艳东、金海,秘书长刘宝臣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巡视员张继勋,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宝成,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李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共36人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宗教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殡葬管理条例》实施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殡葬管理条例》实施整改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旗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旗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决定免去曹晓斌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侯言增的市商务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张天喜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梁建华为市商务局局长;免去宝柱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鄂锐英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吴占英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那顺巴图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齐照日格图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维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张庆跃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立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昌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徐岩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乌日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