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松年依法行政 【文典大讲堂】应松年主讲“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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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网讯(汪迎兵 隋世锋 学生记者 孟欣晨 周子安)5月3日晚,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荣誉会长应松年教授在磬苑校

本网讯(汪迎兵 隋世锋 学生记者 孟欣晨 周子安)5月3日晚,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荣誉会长应松年教授在磬苑校区文典阁学术报告厅作题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程雁雷教授主持。

应松年在文典大讲堂主讲“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应松年认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具体体现。法治政府是小康社会的组成部分,也是小康社会发展的保障,更是人民的基本要求。所谓人心思法,即人人希望通过法律来解决社会矛盾。矛盾不可避免,唯有通过法治公平公正化解,才能实现国家、社会长治久安。

应松年说,完善行政组织、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法无授权不得为”,即机构法定、职权法定、编制法定,制定直辖市、省、市、县不同的组织法以及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加大对权力清单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政府的职权和职责必须一致,有权无责易导致权力滥用,有责无权易发生相互推诿。

建立健全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也是重要举措。囿于我国缺乏程序传统,漠视程序是我国行政管理中重大问题,《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行政程序虽得到很大重视,但仍需加强。

应松年指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以城管执法为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必不可少,执法方式应由刚性向柔性转化。立法方面,坚持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法律)。权力监督方面,强化以权利监督权力、以权力监督权力,比如落实行政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

行政执法环节既要互相协调又要互相制约。矛盾化解方面,行政争议对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很大,而法治乃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唯一之路。通过完善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确保纠纷公正及时解决,建设好幸福稳定的小康社会。

程雁雷向应松年颁发文典讲堂特制荣誉纪念证书。曾获得“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的4位安大法学院学生上台为应松年教授献花并合影留念。

应松年,中国著名行政法学家,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是新中国行政法学科的创始人和带头人之一,曾先后组织或参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等法律的研究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