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靓颖起诉损害名誉案无果 痛诉事件原委
张靓颖
4月6日下午,张靓颖晒出一张截图,并写道:“原本以为不用把事情放到公众眼前,也能为自己讨回公道。现在看来,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还真是不容易。低调走法律程序,结果走走走走走…被告人走了。呵呵。”
截图中,张靓颖曝光事情的起因是在2015年2月5日,《北京青年周刊》刊发了《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署名张纳的文章,张靓颖方认为该文章极大的损害了张靓颖的公众形象和声誉,并多次要求《北京青年周刊》及张纳本人赔礼抱歉以消除影响,但都遭到拒绝。
张靓颖起诉损害名誉案一年无果
2015年5月,张靓颖方就该事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金。同年11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不过,在经过多次交涉后,被告人张纳拒绝道歉,或写道歉信,《北京青年周刊》对道歉声明刊登的位置、版面也拒不让步,各方调解无果。
然而,法律程序一步步走下来,再加上被告的反复推脱,截止2016年4月6日,张靓颖方及代理律师依旧没有收到书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