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宪法精神 韩大元:香港基本法体现了宪法精神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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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照香港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法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韩大元表示,"香港基本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照香港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法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韩大元表示,“香港基本法的许多具体制度实际上体现了宪法的精神。”

韩大元说,我国关于实现国家统一的基本方针是“一国两制”,这一方针以根本法的形式规定在宪法的第三十一条。这一宪法精神是制定香港基本法所贯彻始终的,同时必须贯彻于香港基本法的实施的过程。

“我们从香港基本法的制定过程中,可以找到大量体现‘一国两制’方针的实例。”韩大元指出,1982年11月26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彭真代表宪法修改委员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其中对宪法第三十一条作了详细的说明,他指出:“在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方面,我们是绝不含糊的。

”但同时他又指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彭真所作的报告,充分说明了“一国两制”是我国宪法关于完成国家统一的基本精神。

韩大元指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的过程中,这一精神是贯彻始终的。例如,在基本法起草时规定,属于中央的权力由中央行使,属于特别行政区的权力由特别行政区行使,那么未规定的权力由谁行使就成为一个问题。当时有人提出了“剩余权力”理论。

但是,“剩余权力”理论是以联邦制为前提的,而我国是个单一制国家,这样的理论是不符合宪法精神的。所以,基本法的制定最终还是贯彻了宪法关于“单一制”和“一国两制”的精神,在第二十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这说明,特别行政区的一切自治权都来自中央的授权。

韩大元指出,基本法关于香港的政治体制的规定,也体现了宪法的精神。在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时,关于未来应建立怎样的政治体制,有多种不同的主张。在必须去除香港政治体制中的殖民主义内容,但保留香港政治体制中的优点这一问题上,各方的意见有较高的一致性。

这体现了国家的主权,体现了“一国”的精神。但对于未来应实行的制度,有人主张“议会制”、“总统制”,也有人认为应该用内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基本法最终确立了一种司法独立,以行政主导为基本特征的政治体制,体现了香港不同于内地的特殊性,体现了“两制”的精神。

韩大元指出,关于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基本法的规定也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宪法精神。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首先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关于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在基本法起草过程中有着很大的分歧,在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附件一中也曾列举了五种方案。但无论存在何种分歧,在行政长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这一点上是无可争议的。因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长官,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是“一国”精神的体现。

同时,特别行政区毕竟是享有高度自治权,所以基本法关于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规定又充分体现了“港人治港”的精神。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长官的人选是由香港当地通过选举或者协商产生,在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还进一步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也就是说,行政长官的产生最终将走向普选制,这是“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的充分体现。

为了协调“一国”与“两制”,为了协调国家主权与高度自治之间的合理关系,基本法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制定设定了“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这样一个原则,全国人大制定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保证了首届行政长官产生不会引起社会不稳定,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附件一中确定了2007年以前行政长官通过“间接选举”产生的办法。

实践说明,这种循序渐进的宪制发展是成功的,也是符合香港的利益的。

针对2007年后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修改,基本法也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作出了安排。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的规定,“二○○七年以后各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和“行政长官同意”体现了尊重香港的自治权,尊重“港人治港”的原则,而“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则体现了“一国”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在此问题上的主权。

按照这种宪法精神,基本法框架下的宪制改革与发展,必然是循序渐进的。任何宪制改革方案都必须符合香港的客观情况,保证香港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得到多数港人的共识以及中央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