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光华资产 锦州新华龙钼业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
2008年2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月28日,公司取得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公司名称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与改制相关的审计、评估、公司创立大会等手续,违反《公司法》等法律规定,不规范经营行为明显。
对于公司历史经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招股书解释为,2008年2月20日,华龙大有股东会决议中并未涉及将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容,未履行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程序,未经审计、评估,未进行净资产折股,注册资本也未发生变更,公司性质仍应为有限责任公司,该等变更仅为名称变更,其名称中使用“股份有限公司”字样没有法律依据。
此后,经华龙大有股东会决议更正,于2009年7月已将公司名称变更回锦州市华龙大有铁合金有限公司,此前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已得到有效纠正。
短期借款逐年增长运营能力较弱
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9,729.03万元、41,848.1万元和51,891.94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0,283.36万元、19,615.87万元和17,066.01万元,波动较大,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41%、65.75%和66.11%,始终处于较高水平。
对于公司短期借款逐年增长与应付账款涨幅较大的原因,招股书解释称“短期借款逐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钼产品产销规模逐年增加,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量相应增加,因此,公司适当增加了短期借款。201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09年末增加9,332.
51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已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2010年公司钼产品产销数量较2009年增幅较大,2010年末公司充分利用商业信用购入生产所需钼精矿等原材料。”
就公司资产负债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的原因,招股书认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为满足日常原料采购的需要,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的金额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需要关注的是,公司的负债水平、总资产水平与业务规模是同步增长的,且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特性有关,若公司不能改变以短期借款为主的资产负债结构,将会给公司财务带来风险。
此外,2009年12月3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4、1.16、1.07,速动比率分别为0.63、0.82、0.76,作为衡量公司偿债能力与运营能力的重要财务指标,其流动比率逐年下滑,速动比率波幅较大,表示公司存在偿债能力下降与运营能力变弱风险。
控股子公司面临巨额税收优惠被追缴风险
和龙钼业成立于2006年5月25日,2008年9月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收购和龙钼业全部出资额。同日,公司分别与郭光华、秦丽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截至2008年9月,和龙钼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郭光华持有300万元出资额,秦丽婧持有200万元出资额,2008年9月至2010年6月,和龙钼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006至2008年度,和龙市国家税务局以《关于和龙市双龙铁合金有限公司申请减免税问题的批复》批准和龙钼业按财税[1994]001号文享受“老少边穷”地区三年企业所得税免征的优惠待遇。然而,根据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及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上述财税[1994]001号文的税收优惠待遇未被列入可以享受的过渡期税收优惠待遇,因而和龙钼业2008年度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免征的待遇可能存在被追缴的风险。
经测算,2008年度,和龙钼业因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所享有的所得税优惠金额为773.7万元,数额较大。
郭光华、秦丽婧夫妇绝对控制新华龙钼业
公司董事长郭光华于2011年1月7日当选凌海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注:凌海市为锦州市辖区之县级市).
带有政府背景的董事长郭光华、和其夫人秦丽婧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49.94%的股份,且通过新华龙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6.32%的股份,因而实际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76.2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光华与秦丽婧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7.
45%的股份,实际控制的公司表决权股份为57.18%。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郭光华、秦丽婧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有能力按照其意愿通过选举董事和间接挑选高级管理人员、修改《公司章程》、确定股利分配政策等行为,对公司业务、管理、人事安排等方面加以影响和控制,从而形成有利于本人的决策行为,有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