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华顺昌 顺昌:通报2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近日,福建省顺昌县纪委通报了两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1、原洋墩乡乡长(现任县残联理事长)王效金因下属单位及所辖村发生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0年,洋墩乡农技站套取再生稻催芽肥补贴6.263万元。2011年6月,县审计发现该问题后,该乡农技站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再次与相关村干部重新虚构申报材料,回收款项。2015年5月15日,县纪委给予洋墩乡农技站站长张良权、路马头村委会主任张德祥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洋墩乡乡长(现县残联理事长)王效金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6月26日,县纪委给予王效金批评教育。
2、建西镇政府副镇长杨建华因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建西镇财政所2008年至2013年3月套取国家种粮补贴共计4.619万元。2012年4月,该所所长高洪华将其中4万元资金挪用给本所职工管敏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为期三个月)。2015年8月19日,建西镇纪委给予高洪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管敏党内警告处分。建西镇政府副镇长杨建华(分管财税工作)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力,2015年9月16日,建西镇党委给予杨建华批评教育。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当作应尽之责、分内之事,严于律己、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业主责,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问题的,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