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金讨片酬案胜诉 法院判双方解除合同

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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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曹云金 "曹云金耍大牌,进组第一天即遭解雇"一事去年曾闹得沸沸扬扬.曹云金及其工作室将拍摄方北京一轮辉煌文化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索赔各项损失45万元.后一轮辉煌公司提出反诉,指曹云金"耍大牌",要求其退还费用赔偿损失共计72万元.12月30日,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确认曹云金工作室解除合同的行为有效,驳回曹云金工作室.曹云金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一轮辉煌文化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曹云金 曹云金及其工作室起诉称,2015年9月12日,曹云金工作室与一轮辉煌

曹云金

“曹云金耍大牌,进组第一天即遭解雇”一事去年曾闹得沸沸扬扬。曹云金及其工作室将拍摄方北京一轮辉煌文化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索赔各项损失45万元。后一轮辉煌公司提出反诉,指曹云金“耍大牌”,要求其退还费用赔偿损失共计72万元。12月30日,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确认曹云金工作室解除合同的行为有效,驳回曹云金工作室、曹云金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一轮辉煌文化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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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云金及其工作室起诉称,2015年9月12日,曹云金工作室与一轮辉煌文化公司签署了《演员聘用合同书》,聘请曹云金在《爱神箭》中饰演林冬一角,根据合同约定,一轮辉煌文化公司应在2015年10月12日前足额支付第二期款项40万元。

但虽经二原告多次催促,一轮辉煌文化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第二期款项的余款10万元。根据合同书的约定,一轮辉煌文化公司没有能按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曹云金有权暂时停止为影片继续拍摄,直至支付相应款项为止。二原告因此起诉要求解除与一轮辉煌文化公司的聘用合同,并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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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一轮辉煌文化公司反诉称,该公司与曹云金工作室和曹云金在合同中对拍摄期间的交通、住宿、饮食等作出了明确约定,但曹云金对公司提供的五星级酒店以“网上有差评”为由拒绝入住,对此后公司提供的酒店又以设备旧、条件差为由再次拒绝入住,并自行寻找豪华型宾馆入住。

与此同时,曹云金还以该公司从深圳租用的GMC房车“伸不开腿”为由,要求从北京调拨令其满意的房车。同时,在拍摄第一天,曹云金便迟到两个小时零二十三分钟,致使剧组近二百名演职人员无法进行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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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辉煌文化公司称,曹云金违反合同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鉴于此,公司于拍摄当日告知曹云金解除合同。一轮辉煌公司在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合同的同时,还要求曹云金方返还其已支付的40万元,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32万元。

北青报记者获悉,庭审中,一轮辉煌文化公司表示,除上述内容外,曹云金还有几项违约的事实,如曹云金拒绝穿戴由剧组根据剧情需要为其定制的表演服装,并强令公司为其购买某高档品牌的全套服装;无视导演关于留长发以便造型的要求,在电影拍摄开始前私自将头发剪短,导致剧组无法按照原定造型定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