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律师:林森浩很忐忑 黄父:未考虑与林家见面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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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原标题:代理律师:林森浩很忐忑 黄父:未考虑与林家见面复旦投毒案今日二审宣判,黄.林两家已抵达上海今日上午10点,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件将在上海高院进行二审宣判.5日上午,上海高院在公布二审的宣判日期之后,黄.林两家也接到了通知.记者了解到,目前黄国强以及林尊耀已经抵达上海,今日将参加二审宣判.对于即将宣判的两种结果之一,黄家人表示更希望维持原判,对于另一种结果还没有任何准备.而林家一方表现更为忐忑,唯独只有等待.宣判前夜双方抵达上海 今日二审宣判在复旦投毒案件发生后,去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

原标题:代理律师:林森浩很忐忑 黄父:未考虑与林家见面

复旦投毒案今日二审宣判,黄、林两家已抵达上海

今日上午10点,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件将在上海高院进行二审宣判。5日上午,上海高院在公布二审的宣判日期之后,黄、林两家也接到了通知。记者了解到,目前黄国强以及林尊耀已经抵达上海,今日将参加二审宣判。

对于即将宣判的两种结果之一,黄家人表示更希望维持原判,对于另一种结果还没有任何准备。而林家一方表现更为忐忑,唯独只有等待。

宣判前夜

双方抵达上海 今日二审宣判

在复旦投毒案件发生后,去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故意杀人。法院认为,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去年12月8日上午10点,该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二审庭审现场,被告林森浩在陈述上诉理由时,坚持“愚人节开玩笑”的下毒理由,辩称自己没有杀人动机和杀人故意,自己对投毒后的饮水机中的液体进行了稀释。此后,双方就“是否是故意杀人”、“所投毒物是否是‘二甲基亚硝胺’”、“黄洋是否死于爆发性乙肝”等焦点展开辩论。庭审历经逾13小时的审理,复旦投毒案二审结束。

1月5日下午,上海高院发出公告,1月8日(今日)上午10点,法院将对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昨日,黄、林两家都已经抵达上海。

双方表态

黄家

黄洋父亲:等待宣判结果 暂未考虑与林家人见面

昨日下午5点,记者与刚抵达上海的黄国强夫妇取得了联系。黄国强表示,他刚抵达上海正在转车途中,决定休息一晚后参加今日的宣判,暂未考虑与林家人见面。

黄国强告诉记者,对于法院即将宣判的两种结果,一家人早已明确,“希望能够维持原判决”这句话黄国强不止一次对记者提出,也是唯一能够接受的结果。“如果有变,还真的不知道下一步的打算,毫无准备,只有结果出来后再决定。”

林家

代理律师:林森浩很忐忑 好像都没心理准备

相对于黄家人,林家则显得更加忐忑。

昨日下午5点34分,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告诉记者,当天曾去前往看守所与林森浩有过简短的见面。唐志坚律师介绍,虽然从林森浩的表情很难看出他的心理活动,但还是将对即将到来的判决出现的两种结果,分别向林森浩作了分析,希望他有所心理准备。“林森浩表现出很忐忑,对于两种结果中的其中一种,好像都没有心理准备。”

结果如何 ?

对于两种结果 律师称很难预判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事到如今,我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此前,林森浩曾手写道歉信,希望通过代理律师转交给黄洋的父母,但得到的却是黄洋父亲的拒绝。

一审宣判一个月后,复旦学生将一份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递交上海市高院,随后又寄出学生签名的声明书,并附带了部分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

对于一审宣判以后,林家以及外界的一些举动,是否能够影响到二审的庭审和宣判结果,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表示,如果被害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形成一定的谅解,对量刑,特别像死刑判决是有相当影响力的。但类似的案件当中,像同学这种关系其实取得谅解也是相当困难。

昨日下午,作为本案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表示,对于即将宣判的两种可能性,即使作为代理律师也很难有预判性,也不便判断。“最终以法院的判决为准,法院会根据二审情况给一个公正的结果。”

复旦投毒案回顾

●2013年4月1日 复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有中毒症状

●2013年4月11日 复旦大学报案。上海警方在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2日 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 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2013年4月25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2014年2月18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2月25日 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12月8日 上午10点,该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今日(1月8日) 上午10点,该案将在上海市高院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