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死了 赵志红二审拖了9年多 法令程序存在疑问
尽管赵志红2005年10月落入法网后,先后四次向警方供述自个是“4·9”女尸案的凶手,且在法院一审今后,他于2006年12月5日从看守所托人给新华社记者汤计递出“偿命请求书”。但其是不是是真凶,需求经过庭审来断定。
有人质疑,因招认“4·9”女尸案而“枪下留人”,法院对赵志红的审理休庭9年多,是不是契合法令程序?
对此,我国政法大学教授洪品德说:“依照当年的法令规矩,一审的期限是9个半月时刻。赵志红案从2005年到如今已远远超期,在时刻上的确存在疑问。”不过,他说,“先宣判‘呼格案’,再审赵志红案,从法令程序上讲没有疑问。因为这两个案子在程序上并没有实质的联络。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是因为现实不清、依据缺少,而不是因为‘赵志红有罪,所以呼格无罪’。”
洪品德教授说:“尽管群众言论等待赵志红案的审理能进一步佐证呼格吉勒图的无罪,但不管关于呼格吉勒图仍是赵志红,法令都应当相同公平,断定违法现实的规范也是共同的。不能因为他说自个是凶手,法院就断定他是凶手。”
“没有哪条法令规矩说,每起案子都有必要破案。现实上,受许多要素影响,也不是每个案子都能够破案。”洪品德说,找到凶手,复原案子本相,仅仅公平的一有些,“真实的公理,是经过公平的法令手法和法令程序,来维护每自个的合法权益。”
我国政法大学教授陈杰人说,假如法院终究断定“4·9”女尸案确系赵志红所为,那就能够进一步证实呼格吉勒图的无辜。
“如今的疑问是,因为‘呼格案’的言论集聚效应,使得赵志红案也颇受注重,其间一有些人会以赵志红被控违法现实的残暴和受害人许多等为由,而请求杀之。” 陈杰人说,“可是,司法机关怎样归纳思考案情,进行公平判定,而不受言论所摆布,这的确是个需求慎重掌握的疑问。”
(原标题:赵志红二审拖了9年多,法令程序存在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