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与冯志明 冯志明与“呼格冤案”的联络需弄清
冯志明被宣告带走查询一年多往后,总算传来了受审的音讯,令人颇感欣喜。但冯志明受审,不论从被控的详细罪名,仍是从正本施违法的详细时刻和职务身份来看,都与直接致使“呼格冤案”的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等疑问扯不上联络。
2014年末,冯志明被宣告承受查询时,新华社的报导是“冯志明因涉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纳贿等罪名被内蒙古检察机关批捕”。而申述书指控冯志明的违法时刻和身份是“在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时刻间”,根据冯志明的揭穿简历,其担任上述职务的时刻是在2003年往后;而“呼格冤案”的发作时刻是1996年,其时冯志明的正式职务身份是“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也即是说,受审的冯志明仅仅一名通常贪官算了,而并非作为制作“呼格冤案”的职责人。尽人皆知,此前内蒙古有关有些发布的包含冯志明在内的“呼格冤案”27人追责名单中,26人被别离处以党内正告、行政记过等处置,冯志明因涉嫌职务违法,依法另案处理。如今冯志明因其他要素受审,意味着对“呼格冤案”的追责中,终究没有人被清查刑事职责。
按冯志明如今被控的罪名,即便不思考刑讯逼供等罪名,冯志明也将面对非常严峻的法令制裁,但司法有些有必要弄清,冯志明为何没有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等罪名,理由是啥,何故在呼格被宣告无罪、赵志红被供以为“呼格冤案”真凶的状况下,作为“呼格冤案”专案组组长的冯志明仍不构成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罪?假定上述疑问得不到弄清,显着无助于悉数完结“呼格冤案”被纠正的公正正义。
在呼格昭雪、真凶受刑往后,应当严峻清查冤案制作者的法令职责,为举国注重的“呼格冤案”画上一个无缺的句号。(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