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少女周岩毁容案审理真相
23日,少女周岩遭毁容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陶汝坤提起公诉。对于民事诉讼部分的精神损失费,周家提出了50万元的诉求。由于涉及该案的两名当事人均属未成年,法院未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在刑事量刑、民事赔偿等方面均未能达成一致,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
23日8时40分许,坐在轮椅上的周岩在父母等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包河区法院。走进法院前,她对媒体记者表示:“我心里有点害怕,我不想再见那个人。”
庭审前,陶汝坤被警车押送到法院,其父母来到现场时拒绝了媒体的采访。
据了解,庭审中双方父母及各4名代理人均出庭。由于周岩和陶汝坤均未成年,法院选择在未成年人审判庭不公开审理此案,连周岩的陪护医生都未能进入法庭。
据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介绍,周岩4月10日进行了背部扩张器的手术,20日才拆线。为此,周家曾向法院申请延期至5月中旬开庭,但遭到拒绝。4月16日,他们向法院提交了周岩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并提交了对周岩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鉴定申请,希望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但未获批准。18日和19日,法院连续告知周家,23日开庭,刑事民事合并审理;后续治疗费鉴定先不做,开庭后视情况而定。
22日晚,周岩从北京回到合肥,准备参加庭审。
据检方指控,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汝坤(男,1995年4月1日生,合肥市某学院学生)因追求被害人周岩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周岩家中,将事先准备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机燃油泼在周岩身上并点燃,致使周岩面部、颈部等多处烧伤。事后,周岩被鉴定为重伤。公诉机关认为,陶汝坤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给出的量刑建议是10到12年。
庭审持续到当天17时40分才结束。据李智贤转述,庭审过程中,陶汝坤自称是失手才点燃了打火机油。
李智贤说,庭审中双方在刑事和民事方面都争议很大。公诉方认为,陶汝坤是故意伤害,周岩的代理人认为是故意杀人未遂,陶的辩护人认为是故意轻伤或重伤。李智贤称,关于打火机油有多少,公安机关未查清楚。公诉机关认为,打火机油的量对于定罪量刑都没有太大影响,陶家认为最多不会超过100毫升,但100毫升远不足以构成如此大的伤害。因此,这个问题应由公安机关查明,这关系到嫌疑人当时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的问题。
据李智贤转述,陶汝坤的辩护律师沈辉辩护称,陶周两人系恋爱关系,可以从宽处罚;李智贤则称,是否恋爱关系,不应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李智贤称,民事赔偿由四个部分组成:截至目前,周岩实际遭受的损失为39万多;伤残赔偿金27万多;后续治疗费不确定;精神赔偿金50万元。陶汝坤代理律师认为,周岩去北京治疗费用过高,应该在合肥治疗;其次,北京医院已经承诺对周岩进行免费治疗,这一块可以不赔偿。
对于之前的鉴定结果:周岩颈部和双手的伤情构成重伤,周岩全身的烧伤构成五级伤残,属于严重残疾。庭审即将结束时,周家及陶家均申请法院重新进行伤情鉴定。李智贤称,若法院批准则可能再次开庭;若不批准则可能直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