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泉廉政讲话 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反腐倡廉是我们必须始终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腐必反、有贪必惩。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坚持不懈抓政风,以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建立长效机制,从具体事情抓起,积小胜为大胜,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一)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这项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能不能坚持下去,会不会是一阵风,社会上也有疑虑。前一段时间,中办国办对停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落实、不真抓、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必须严格落实,这是一条“高压线”,而且要确保通上“高压电”,谁也不能碰,谁碰就处理谁。我们要言必信、行必果。
政风建设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去年部署的任务要继续抓好落实;对今年新的要求,要尽快提出具体措施,做到行之有范、落地有声。尤其是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约法三章”。这不仅是节约开支、提高效能的硬约束,也是转变政风、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
公款只能公用。政府俭朴,就可以腾出更多资金改善民生、发展公共事业。政府性楼堂馆所必须停止新建或改扩建,违反规定的,不管是以什么名目,都要严肃处理到负责人。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要突出职能转变,严控机构编制和人员,确保这两个方面“不突破”。确实需要加强的单位,也应通过改革挖潜调剂解决,总量不能突破。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做到只减不增。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公务宴请必须严格控制标准。说起来这些都是具体的事情,但是细微末节可以看大观。政府一定要倡俭治奢,古人讲,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发展经济,要靠简政放权添活力、增动力;反腐倡廉,也要通过简政放权加强源头治理。
今年简政放权的力度不能减,要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更多、更快释放改革红利,有效遏制权力寻租。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不仅要看数量,还要重质量,要把那些含金量高的、管用的,真正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直接放给市场、放给企业。
特别要下决心最大限度减少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同步减少、规范投资项目的前置审批。搞市场经济,谁投资谁承担风险,大部分投资决策都应放给市场主体。还要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也要依法办理,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经过严格论证和规范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今后,不能再搞非行政许可审批。凡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和责任的事项,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设定。
对目前仍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公布目录清单,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对那些反映多、意见大、又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的,还是要继续取消下放。清单以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更不得违规新设审批事项。实际上这也是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行探索。也就是说,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减少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必须跟上。我一再强调要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现在的问题是,监管还不到位,公平的市场秩序没有完全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搞假冒伪劣或坑蒙拐骗惩治不力,这样,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成本相对就高,这是不公平的。
而且监管随意性较大,一有问题就搞“突击”监管,搞“大检查”。因此,完善和创新监管要重规则、重机制,特别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抽查机制、责任追溯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缺位失位或选择性监管,堵塞缝隙和漏洞。这不仅可以使监管更有效率、更加公平,也可以有效抑制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