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虎许霆案逼司法入困局 呼吁创设"突发事件应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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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不少代表委员在审议报告的同时,对许霆案、“周老虎”事件予以强烈关注,有观点甚至提出,是否许霆案、“周老虎”事件将司法引入困局?是否可创设一种具有前瞻性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广泛监管和适用这些新现象? 不可能出台具前瞻性法律 曾参与广东省律协许霆案专题讨论、“许霆无罪派”代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不可能出台具有前瞻性的法律,因为任何法律都是滞后的,而且法律要求要件明确,不可能穷尽一切。 谈到周老虎事件、许霆案对司法的影响,徐松林评价说,实际上法律是明确的,存在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法律的理解和法律精神掌握是否存在问题。 “比如周老虎事件,既然政府发布新闻称发现华南虎,那么面对公众有说服力的质疑,政府就有责任给出明确鉴定。
现行法律规定政府有公布和说明的义务。比如许霆案,法律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数额巨大应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条文没有不清楚的地方,法律不可能细化到对周老虎事件、许霆案件具体如何处理。许霆案的关键在于许霆是否构成盗窃,柜员机是否金融机构,对这些情况法官如何理解。” 尽管万能法成为人们的一种期待,但徐松林认为,最关键的是法官及法律共同体,在法律明确规定条件下,应该用法律的基本精神去指导司法实践。 我国应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因“周老虎”事件状告国家林业局的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认为,“中国法律比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健全,现行法律已够用,关键在于执行。” 他认为,周老虎事件从一开始,最高检和公安部就应介入,周正龙可能涉嫌诈骗陕西省林业厅2万元奖励,陕西地方当局以发现华南虎为由,向中央申请建立国家级保护区,拨款是1000万元,虽然没有得逞,但也是未遂,最高检、监察部应追究有关部门渎职。
郝劲松告诉本报,目前他起诉国家林业局的案子,北京高院还处于二审阶段。他表示,政府应“快刀斩乱麻”,否则公信力将遭质疑。 郝劲松表示,周老虎事件表明,“民众有监督欲望和表达,但是力量有限,结果一群人在嚷嚷,效果却不是很好。就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协调。”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建议,我国应该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公益诉讼的立法允许公民或团队提起“公益诉讼”。 郝劲松认为,应对类似周老虎等突发事件,立法不解决问题,关键在于,一方面,人大代表应对外公开联系方式,民众可直接通过传真等方式,向代表反映问题。